《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办法》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办法》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为加快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柳州市民政局拟向1家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公开购买《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办法》编制服务,现将本次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办法》编制服务

二、实施地点:柳州市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

四、项目预算: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五、项目内容

(一)编制内容

1.编制《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

参考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先进做法及经验,深入调研柳州市养老服务行业现状问题,充分挖掘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地方特色亮点,编制《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为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编制《柳州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充分调研当地养老服务人才实际需求后,编制《柳州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制定养老护理岗位奖励补助制度及发放流程,保障及监管措施等内容,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整体质量。

(二)预期成果

1.成果要求:文件内容紧扣行业前沿,突出柳州特色,科学合理,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具有先进示范意义。

2.成果形式

(1)《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报批稿及电子文件。

(2)《柳州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报批稿及电子文件。

(3)面向全市组织2个文件各1次政策解读培训班。

六、项目进度

(一)项目申报。市民政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文件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柳州市八一路90号柳州市民政局2楼)。

(二)项目评审。2021年11月29日前,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综合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资信文件和项目服务方案,推选出项目承接机构。

(三)项目公示。2021年12月2日前,将评审结果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质疑。

(四)项目实施。2021年12月8日前,公示期满,市民政局与入选项目的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项目承接单位按要求开展服务。

(五)项目评估。项目结束后,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七、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可开展养老服务咨询、人才培养等业务。

2.申报主体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资信文件,包括登记证书副本、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荣誉证书、同类服务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报价表、服务方案、经费预算表、主要人员资质证书等;

3.以上申报材料格式自拟,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一式五份打印装订,将申报材料密封好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八、经费拨付方式

(一)拨付方式:项目经费分3次拨付。签订服务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金额的6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金额的30%;项目末期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金额的10%。

(二)使用原则:项目执行机构应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联系单位:柳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地址:柳州市八一路90号(市民政局二楼)

联 系 人:覃应权?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lzylfwk@163.com

附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1、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20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20分。

(2)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有效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元)/某投标人评标报价(元)×20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年以内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服务方案分……………………………………………………………………40分

(1)技术方案(30分)

一档(0-10分):投标人基本理解本项目的编制需求,对服务范围的现状掌握一般,能叙述柳州市当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及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现状问题。工作方案简单,目标基本明确,有技术路线和编制大纲,符合国家有关的编制依据及规范要求。

二档(10.1-20分):投标人比较理解本项目的编制需求,对服务范围的现状掌握良好,能针对性的叙述分析柳州市当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及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现状问题。工作方案较详细,目标比较明确,技术路线和编制大纲可行,符合国家有关的编制依据及规范要求。

三档(20.1-30分):投标人深度理解本项目的编制需求,对服务范围的现状掌握充分,具有现场调查资料,能全面详细且有针对性的叙述分析柳州市当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问题。工作方案详实,目标非常明确,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和编制大纲完善先进,能充分体现并指导柳州市当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及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符合国家有关的编制依据及规范要求。

(2)项目进度及质量保障(10分)

一档(0-3分),投标人提供的进度安排未提供或提供且不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仅有项目进度安排和编制人员配备但无责任分工;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靠,方案思路一般;

二档(3.1-5分),投标人提供的进度安排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的可行性、操作性,项目编制人员配备及责任分工合理明确;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合理、可靠,方案思路完整;

三档(5.1-10分),投标人提供的进度安排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且优于采购需求,有较强的可行性、操作性,项目管理和运营人员配备及责任分工合理明确;质量保证措施非常优秀,方案思路具有先进性。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各项进行综合评价,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3、能力及业绩分……………………………………………………………………25分

(1)投标人主持养老专业领域在研或已结题的科研项目,每项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2)投标人编制教材、发表论文或参加创业竞赛获奖项目的,每项得1分,此项满分5分。

(3)投标人独立承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训、养老专业研讨会、养老专业竞赛培训或者养老咨询培训项目,每项得1分;此项满分5分。

(4)投标人拥有养老专业领域相关的培训场地及相关设备,场地200平米及以上、设备值100万及以上,得3分;场地100平米及以上、设备值50万及以上,得2分,此项满分3分。

(5)投标人是养老服务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省级培训基地的,每个专业得1分,满分2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4、人员配置分………………………………………………………………………15分

项目参与人员是广西区内外养老专业相关领域有的专家,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此项满分15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三)总得分=1+2+3+4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招标采购单位也可以重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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