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金美机械厂年产40万件齿轮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金美机械厂年产40万件齿轮建设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4日我局拟对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金美机械厂年产40万件齿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13202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金美机械厂年产40万件齿轮建设项目 | 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团结路47号 | 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金美机械厂 |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现有闲置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160㎡,建筑面积160㎡,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齿轮40万只/a。主要生产单元为车床加工;产品件主要生产单元为车床加工。本项目员工数量为11人,年工作日 330天,每天工作8小时。危废暂存间面积为4㎡。 | 1.废气 本项目采用数控车床,切割过程中使用切削液,本项目采用的切削液为水基切削液,同时切割粉尘均掺杂在切削液中,所以本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不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及粉尘。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运营期仅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田肥料。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滚齿机、冲床、数控车床、台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产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金属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桶和废切削液,职工生活垃圾。 (1)废金属边角料 本项目生产中切割、车削工序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代码:Ⅵ-900-999-9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原料用量的0.03%,即产生量约为0.0054t/a。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5㎡),定期外卖综合利用。 (2)金属碎屑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金属碎屑(代码:Ⅵ-900-999-9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金属碎屑产生量约占原料用量的0.01%,即产生量约为0.0018t/a。金属碎屑采用过滤网过滤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5㎡),定期外卖综合利用。 (3)金属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生产中检验产生的金属不合格产品满足重新加工要求的进行重新加工,无法重新加工的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5㎡),定期外卖综合利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金属不合格产品(代码:Ⅵ-900-999-99)产生量约为0.0007t/a。金属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5㎡),定期外卖综合利用。 (4)废切削液 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来源于机加工工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HW09 900-006-09。本项目所用的切削液循环使用,产生量为0.02t/a,塑料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桶) 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桶)源于切屑液用尽,年产生量约为0.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HW49 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根据《环境统计手册》中相应规定,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为0.5~1.2kg,本次评价取0.5kg/d,本项目员工11人,年工作33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1.815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重大危险源,但在其生产中也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好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 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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