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省日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机油仓储项目
拟审批公示吉林省日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机油仓储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吉林省日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机油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13202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吉林省日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机油仓储项目 | 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龙北路88号 | 吉林省日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龙北路88号,利用现有储罐及装卸料管线进行废机油临时储存,年收集储存废旧机油6534吨(7260m3)。本项目用于回收和存储周边各类生产性企业及汽车、机械维修厂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储存一定量后定期统一转运,销售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不进行废旧机油的再生利用和处置。本项目主体工程为1个70m3废机油储罐,立式白钢罐直径4.4m高4.5m,位于室外,遮阳棚面积70m2,材质为全钢结构;废机油储罐原用途为巴豆醛储罐,废机油储罐已经置换清洗完毕,因此本项目使用前无需清理。输料管线及汽车栈台是原巴豆醛储罐的配套措施;用于废机油车辆停放,通过现有料泵及管线向储罐卸入废机油。危废暂存间利用“吉林省日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蓄电池仓储项目”中的危废暂存间;围堰1个70m3,与氨水储罐围堰隔开;罐区和围堤做防渗处理。本项目不设运输车辆,不承担废机油的原始收集工作,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将废机油运送至本厂储存。储罐内围堤与事故池相连;依托厂区内现有事故池1000m3;公用工程设施均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冬季不需供暖。本项目占地面积150m2,本项目不新增定员,不设职工宿舍和食堂,每天储存时间为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强废旧机油出入库管理;收储的废旧机油销售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承担废机油的原始收集,运输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仅涉及废机油储存,不进行废旧机油的再生利用和处置。 2、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对储罐区实施改造。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栏,地面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线,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本项目施工期废建筑材料运至市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地面采用抹布擦拭。无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4、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废机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油品的损耗,损耗的油气按非甲烷总烃计。废机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7m排气筒排放;装卸过程中密闭连接储罐的管线、输油泵和装车柔性管,采用液下浸没式(禁止喷溅式装车),控制油气挥发。加强管理,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储罐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制的特别排放限值。 5、合理布置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控制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设置防腐防渗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贮存车间地面和危废暂存间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罐区为重点防渗区,罐区做防渗围堤。采取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系统,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降低环境风险,避免发生污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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