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白凤大道至泰和大道标段)招标公告
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白凤大道至泰和大道标段)招标公告
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白凤大道至泰和大道标段)
招标公告
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泰发改核准字(2021)26号),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泰和县城区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长约1413m,红线宽6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电力与道路绿化、照明工程以及新建桥梁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白凤大道至泰和大道段。
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投资约7810.49万元
八、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建设工期:480日历天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委托代理人: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投建造师,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3、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4、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需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时间界定以投标企业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备案时间为准)施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782万元且道路红线宽度大于等于48米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一项。
8、外省进赣投标企业依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紧急通知》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等规定执行,外省企业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成功备案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上要能显示参与本次投标项目建造师的备案名字。
9、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注: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纳入信用中国失信人员或具有吉市管办字【2018】4号(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中31项失信行为中的惩戒行为或在信用中国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10、投标企业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同其他原件一并递交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中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11、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十五、其他说明
(1)泰和县澄江大道(含澄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28日开标。经组织复评,预中标单位“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备案表无备案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章,认定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现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5)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投建造师,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谢林华联系电话:189*****1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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