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白马镇水稻生态补偿资金工程招标公告
2012年白马镇水稻生态补偿资金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BLS140042-01SG
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12年水稻生态补偿资金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农财[2012]130号;宁财农[2012]8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37.1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7.16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2012年白马镇水稻生态补偿资金工程
2、工程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31.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2012年白马镇水稻生态补偿资金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10、工程规模:长度:3350 m;宽度:3.5 m;造价:130.331529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材料: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3年9月-2014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住建局建管处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付款方式: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②、扣除质保金,剩余款项待审计结束后两年内付清。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需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7、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7天前以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退还形式: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3月14日14时0分到 2014年3月21日14时0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政府大院9号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汪心宝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青青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92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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