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本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109号)和《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广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贯目标
促进我市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强支撑。促使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习培训。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印制《安全生产法》及配套资料、安全事故警示案例等材料,开展培训宣贯、集中学习研讨,对照《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调整新形势下行业安全监管计划,将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落实到实际监管工作中。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网站发布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新闻,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行业规定。
(三)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学习。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管理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农业合作社等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生产经营企业、农业合作社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四)配合参与有关宣贯活动。一是通过浏览自治区应急厅网站宣传内容、阅读《安全生产与监督》杂志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专栏,加强新法学习。二是积极参加有关宣贯培训班。三是借助桂安云教平台或应安联平台学习(登陆方法见附件)。四是遴选派出选手,积极参加全区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三、有关要求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管理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并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区)要明确落实各项宣贯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县(区)于10月13日前将宣贯活动联络员名单、于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宣贯活动工作总结和2022年宣贯活动工作计划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安委办。联系人:张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hznongji@163.com。
附件: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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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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