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机车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ZJW2021-47)招标公告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机车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ZJW2021-47)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就机车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包件名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适用机型 | 单位 | 质保期 | 数量 | 备注 |
机车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 | 1 | 1 | 机车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 | HXD1B | 台 | 60万公里 | 10 |
1.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2:技术标准。
2.中标方须到段免费负责安装调试。
3.机车蓄电池监测装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权行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包件设备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
3.3符合技术要求和质保期要求。
3.4机车蓄电池监测装置应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及以上科技成果技术评审。
3.5必须在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从 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止, 8:00~11:00,14:30~16:00(北京时间)公开出售,每套售价200元(不以包件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款的缴纳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投标人公对公电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
4.2在发售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成功后,还须向招标方提交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发送邮箱(邮箱地址:zjwjcb@aliyun.com)至招标方,并与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联系确认。
4.3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4.4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道3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行郑州铁路支行
用途:标书款
4.5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纸质的汇款凭证递交至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用于开具纸质发票。纸质发票领取地点: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楼307,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10日0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材料科1楼103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程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楼307室)
邮编:450053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30*****291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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