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旧镇区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09国道两侧硬化及亮化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旧镇区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09国道两侧硬化及亮化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胜区业受2014GCDG0051SG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旧镇区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09国道两侧硬化及亮化工程已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东胜区业受2014GCDG0051(2014GCDZ0012)备案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备案号:东胜区业受2014GCDG0051(2014GCDZ0012);
2.2项目名称: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旧镇区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09国道两侧硬化及亮化工程;
2.3建设地点:东胜区泊江海子镇;
2.4建设规模:109国道两侧进行改造,改造路段长度为1213.60米,道路硬化面积约31000平米;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0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09月30日,总工期:168日历天;
2.6项目总投资:1898.75万元,该标段拟招标概算为约400万元;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内容;
2.9本次招标:不采用电子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及范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根据《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市(2013)103号文件要求如下:
1. 外进建筑业企业持鄂尔多斯市建委审核、签字、盖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参与投标;
2. 之前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投标人报名室(铁西联邦大厦银座9楼90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投标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铁西联邦大厦银座8楼,具体房间详见LED指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所需资料:
5.3.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递交身份证原件);
5.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3.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3.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3.5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3.6外进企业资格备案证明(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企业不提供)原件;
5.3.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
5.3.8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件原件;
5.3.9招标文件里提到其他材料原件;
注:其它所需资料证明原件,严格参考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六、其他要求:
无 。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
联 系 人:杨桃
电 话:132*****560
电子邮件:********70@qq.com">********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工贸大厦B座9层906室
联 系 人:布仁
电 话:151*****177
电子邮件:********9@qq.com">********9@qq.com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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