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描述:
(一)采购服务内容及单价金额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棵、平方) | 修枝整形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小叶榕 | 624 | 棵 | 100 | 62400 | 修剪内容包括:1、乔木修剪:下垂枝、凸枝、枯枝、多枝、树杆须根、造型、下桩、断尖;2、灌木:造型、修剪平头;3、小花:修剪平头 |
2 | 黄桷树 | 174 | 棵 | 100 | 17400 |
3 | 梧桐树 | 129 | 棵 | 100 | 12900 |
4 | 重阳木 | 24 | 棵 | 100 | 2400 |
5 | 天竺桂 | 431 | 棵 | 100 | 43100 |
6 | 银杏 | 94 | 棵 | 100 | 9400 |
7 | 香樟树 | 133 | 棵 | 100 | 13300 |
8 | 桂花树 | 17 | 棵 | 100 | 1700 |
9 | 绿化带 | 17000 | 平方 | 1.2 | 20400 | |
10 | | | | | 183000 | |
备注:以上单价包含税、人工费、运输费、园林垃圾倾倒处置、吊车、升降车、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 |
(二)采购服务技术需求
1、绿篱(色块灌木)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保持原有的形状和高度,保持自然丰满。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不露土。保持形状轮廓线清晰、表面平整圆滑、整齐美观,色块灌木还应保持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新梢超过10cm应及时修剪,同时控制植物年生长量不超过10cm。
2、球形植物修剪应保持原有的形状和重心。新梢超过10cm应及时修剪。
3、结缕草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枯草层、覆盖率达95%以上。留茬高度保持在6-8 cm,当草高超过12 cm时必须进行修剪。剪草应平整,边角无遗漏。修剪后无残留草屑。
4、桑科榕属类行道树,单株修剪以平衡树势为主,根据植株的长势不同,采用不同的修剪措施。壮枝轻剪,缓和树势;弱枝重剪,增强树势。剪除内堂枝、交叉枝、细弱枝、病虫枝、下垂枝,梳剪过密枝条,培养扶壮二级分枝。树高控制在7米内,冠幅直径控制在4米内,下冠线保证2.5-3米以上,使植株重心适当放低,防止纠正树身倾斜,以利防风和交通。修剪完成后,要求植株呈伞形,树冠枝条梳理、修剪到位,修剪完成后树冠大小控制适度,修剪完成后树型保持良好。修剪完成后,要保证靠近各类监控设施、红路灯等交通指示牌处无遮挡。
5、乔木修剪:下垂枝、凸枝、枯枝、多枝、树杆须根、造型、下桩、断尖;灌木:造型、修剪平头;小花:修剪平头。
需求文件:重要提醒:线下谈判前须先在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才视为有效报名。
预算金额: 183000.0
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璧山区
发布时间:2021-11-18 09:52:23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1-23 00:00:00
采购编号:d69fb42ae69b4be29d092a6508f821ab
采购人信息: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管护相关资质。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带原件备查。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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