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钦州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工服务及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项目采购的公告

钦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钦州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工服务及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项目采购的公告

钦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钦州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工服务及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6:19来源:钦州市民政局打印文章分享:

为进一步开展好全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我局拟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现就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金

(一)“天使护航”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工服务项目20万元。

(二)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项目10万元。

二、项目分标设置

两个项目均分为4个分标。

(一)A分标:在灵山县武利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经费5万元;在灵山县武利镇、伯劳镇开展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经费2.5万元。共7.5万元。

(二)B分标:在浦北县白石水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经费5万元;在浦北县白石水镇、北通镇开展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经费2.5万元。共7.5万元。

(三)C分标:在钦南区文峰街道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经费5万元;在钦南区那丽镇、久隆镇开展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经费2.5万元。共7.5万元。

(四)D分标:在钦北区长田街道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经费5万元;在钦北区长田街道、大垌镇开展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经费2.5万元。共7.5万元。

三、实施时间

(一)“天使护航”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工服务项目时间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计起)。

(二)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项目时间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计起,其中入户核查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困供养人员探视服务持续1年)。

四、服务内容

(一)“天使护航”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依托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以及儿童之家人力、场地、办公硬件等服务资源,在充分调研评估、了解未成人关爱保护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以社区(或行政村)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辐射普通家庭儿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促进社区(行政村)居民共同参与,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手法和多元化服务方式,探索未成年人迫切需要且普遍欢迎的公共服务新举措,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1.根据儿童服务需求,每个服务点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完成相应的个案服务记录。

2.每个服务点开展以未成年自我保护、亲职教育等为主题的小组服务2个(含2个)以上,不少于10节,每小组参与儿童数不少于5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50人次。

3.以常规服务为抓手,强化儿童互助支持系统。每个站点每周开放服务的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邀请志愿者或专业老师,为儿童开展书法、绘画、手工、音乐等儿童喜爱的兴趣辅导服务、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活动,服务总人次不少于600人次。

4.强化家庭(家长)监护责任,促进亲子互动。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家庭教育讲座(培训)、亲子活动等主题活动不少于6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20人次。

5.以“流动服务站”的形式,每月在居民聚集较多的时间点和地点,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家志愿者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现场同时通过展板、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次。

6.链接社会组织、爱心团体、爱心人士以及党政机关资源,争取物质、资金、技术服务等支持,为社区儿童、家庭开展服务,其中专家志愿者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不少于12人次。

7.开展市民政局组织的有关重要服务活动。

(二)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项目

1.服务对象。以合同签订前一个月在享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名单为基数,每个镇(街道)随机抽取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共100户开展入户核查,对特困供养人员开展探视等服务。(经费分配:入户核查预算按每户100元测算;5000元用于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的探视服务)

2.对在享低保对象的核查

(1)核查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程序是否规范

主要查看镇(街道)的在审批权下放后是否规范,是否落实镇长(街道办主任)办公会等民主决策机制研究纳入社会救助对象,是否严格做到“五关两公示”,是否落实“三个严禁(严禁不经过规定程序直接把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严禁通过弄虚作假把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严禁为了完成任务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人数、成员类别、评议时间、评议程序、评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查看公示通告原件和公示点公示情况照片,核查公示期是否满7天、公示内容和公示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低保家庭成员、收入及财产状况

一是入户核查。核查员深入到低保户家庭进行核查,核实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重点按“一看、二问、三查”程序核实:一看:深入低保户家中详细查看申报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一致,看身份证、户口簿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否一致,仔细观察家用电器以及消费品,看其日常生活水平。二问:详细询问每个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以及家庭消费水平等。三查:查看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二是邻里走访。通过走访询问邻里和村干部等方式了解低保家庭实际生活情况。三是根据入户核查的内容及邻里走访的情况如实填写《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入户核查表》。

(3)低保金发放和领取情况调查

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银行发放回单,查看低保金是否按月发放或划拨到个人账户;是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困难程度按档次发放低保金(对比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程度划分标准和《低保审批表》)。查看个人账户低保金是否按月或按季度领取。如实填写《城乡低保家庭入户核查情况汇总表》。

(4)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通过口头宣教、发放资料等方式,对低保家庭展开一对一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帮助对象了解目前国家在社会救助和乡村振兴、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方面的有关政策,鼓励、协助其结合自身实际将政策利好用善用尽,充分行使获得救助的权利,不断改善生活条件。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状况核查和探视

(1)核查镇(街道)特困供养对象是否全部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并规范填写自理能力评估表;自理能力评估表是否全部上传社会救助系统。

(2)核查特困人员是否属于不能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否已按要求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并按评估结果发放照料护理费。

(3)入户查看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的照料护理人是否落实照料护理职责。

(4)对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探视服务不少于4次,其中春节前需集中开展1次探视服务。探视服务包含了解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照料护理人照料职责落实情况;对特困供养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等。

五、服务产出

(一)“天使护航”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1.关爱未成年人服务需求调研报告和总结报告各1份(同时以H5、视频等动态形式呈现)。

2.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根本,编发宣传资料,包含宣传单页2000份以上、宣传展板2块以上,展架3个以上、宣传小册子100本以上。

3.每个服务点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在机构微信公众号、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服务期内,至少有1篇信息报道在市级媒体发布。

4.每季度编制1次服务简报。服务期结束后,形成项目服务小册子。

5.项目相关专业服务记录(含家庭走访记录、个案服务记录、小组服务记录、活动服务记录等)要完整存档备查。

(二)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项目

1.在核查阶段每10个工作日向市民政局书面报告1次低收入人口入户核查进度。

2.核查结束后提交低保家庭入户核查报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情况报告各1份。

3.根据一户一档的材料归档原则,每户需要提供一套家庭人员、财产、收入基本情况表格、一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入户工作记录、一组实地入户核查照片、一份核查对象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满意度评价表格。核查工作执行中原始材料按县(区)—>街道/镇—>社区/村委会—>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分类归档整理,连同核查报告打印成册报。

六、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钦州市行政审批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救助服务机构。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社工或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七、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同时对A、B、C、D四个分标进行申报,并提交:

(一)机构简介(500字以内);

(二)项目申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方案(申报多个分标的,方案可以其中一个申报分标服务点为例);

2.人员资质、人员配备情况(需提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和与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机构资质。

(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工作人员信息表。

(四)以上材料均需盖有机构公章。

八、采购确定

经评审磋商,初步确定项目各分标购买机构。市民政局组成项目采购小组分别对A、B、C、D四个分标的申报机构按评分标准打分,按最高分确定每个分标的承接机构,原则上每个申报机构只能承接一个分标的服务工作。如申报机构申报两个以上分标并同时取得最高分,由采购小组通过磋商确定,同时该机构不再参与其他分标的竞标。经有关研究审核后,市民政局公布项目各分标承接机构。

九、递交项目申报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27日(5个工作日),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二)地点:钦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及地址:钦州市民政局,钦北区金华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丁攀,*******

(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钦州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户核查 民政局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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