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二期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防洪二期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MSZB2006-001
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防洪二期工程(永安小陶段防洪堤)土建施工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法人为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标段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点位于永安市小陶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浆砌石和混凝土浇筑。工程概算投资约11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堤防工程(应提供承包合同原件),并保证能及时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技术、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
4、投标申请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项目经理或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担任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经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2月14日至2006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3幢二层(三明市水利局二层)
3、报名需带资料:法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证及身份证需复印件1份代理方留存)。
四、资格预审及投标
1、潜在投标申请人按本条款第2款规定的地点索取《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潜在投标申请人应按上述文件要求和格式填报《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二份,其中正、副本各一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及接收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地点:三明市水利局二层。
3、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审查做出正确的判断,开具单位介绍信所填报的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有效期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以不合格处理。投标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如果没按要求申报资料或资料弄虚作假,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接收《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有效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2月20日下午17:30止。
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单位审查:
⑴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⑵经年检合格的法人单位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证明材料;
⑷拟派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以及能证明其担任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历证明材料;
⑸近两年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⑹其他能证明投标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7、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具备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8、资格预审时间:2006年2月21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并收到投标邀请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工程投标。
9、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地点出售:
时间:2006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三明市水利局二楼
10、查看现场时间:2006年2月23日上午9:00在永安市水利局门口集中,组织察看现场。看完现场后集中答疑。
11、递交标书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3月15日上午9:30。地点: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38幢五层(市防汛大楼五层)三明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2、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单位: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水利局 邮政编码:366000
联系人:赖克秋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 邮政编码:365000
联系人及电话:徐瑜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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