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11-18 至 2021-11-22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2-00200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3,200.00
最高限价(元):463,200.00
采购需求:

根据医院需求,需要医院的保洁、食堂餐饮服务、院内安全巡视、电工、司机、杂修、污水处理等。

保洁服务;1.走廊、室内外防水通道、门前三包要求不定期、不定时的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烟头、无杂物、无蜘蛛网,对清扫的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存放,不定期、不定时对地面进行擦拖保证地面光亮整洁。2.走廊扶手、楼梯扶手、公共区域窗台每天都要进行擦抹,保证全天任何时候无灰尘、污渍。3.对可以用湿毛巾可以擦抹的墙面 宣传板、公示板每天进行擦抹,不得有灰尘或擦抹的痕迹。4对负责保洁的门窗玻璃每天进行擦抹,玻璃上不能有污渍严格按照《玻璃门、窗、镜面的清洁》进行作业。5.每天不定时巡视检查楼内外、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对违法广告纸、小招贴及时清理。6.公共卫生间每天上午、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公共卫生间。不定时打开门窗通风防止有异味。大小便器有异物的,用夹子夹出防止堵塞事情的发生。发现垃圾篓废纸过多时,及时更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每天将洁厕水倒入水勺内,用厕刷沾洁厕水刷洗大、小便器,然后用清水冲净。每天精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标牌、镜面、窗玻璃。保证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7.对不锈钢扶手、标牌、电梯轿厢,宣传栏等先用兑有中性清洁剂的溶液抹不锈钢表面,然后用无绒毛巾抹净不锈钢表面上的水珠,置少许不锈钢油于无绒毛巾上,对不锈钢表面进行拭抹。要求不锈钢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油渍。

食堂服务:提供早餐、午餐、每天打扫餐厅及后厨。

安全巡视员:1名在消防控制室(收发室),负责消防系统、监控系统、防盗系统的值班工作。遇有系统报警及时通知楼内夜巡人员及向总值班报告,查明系统报警原因(或联系负责人)。职工下班后对楼内无值班人员楼层进行安全排查,无异常情况下锁好防火门,做好巡视登记。1名在原和平区结核防治所楼每天对室内进行安全排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院里汇报。

电工:负责院内电器电路的维修、后期的维修维护。

司机:负责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血,体检车驾驶,医院临时性工作。

设备维修工:负责维修各科普通型医疗仪器,包括心电图机、监护仪、口腔设备、消毒设备、理疗设备、X光设备等。

污水处理工:负责污水处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7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综合部
电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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