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 受宁夏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4年3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评报告。现进行公告:
一、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
1 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泾源县境内六盘山东麓,沿线经过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泾源县大湾乡、六盘山镇、香水镇、泾河源镇、黄花乡。项目主线青石嘴至六盘山镇段为旧路改建,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宽为12m,设计速度60km/h,长23.0km;六盘山镇至李家庄段为旧路改扩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为8.5m,设计速度选用40km/h,长9.9km;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为新建道路,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采用全封闭全立交,路基宽为24.5m,设计速度80km/h,长27.9km;连接线为改扩建二级公路,路基宽为12m,设计速度60km/h,长6.3km;辅道为改扩建二级公路,FK0+000~FK27+135路基宽为8.5m,设计速度40km/h,FK27+135~FK31+700路基宽为12m,设计速度60km/h,长31.7km。
本方案主线青石嘴至六盘山镇段设置桥梁12座,共长505m,大桥112m/1座(完全利用),中桥293m/6座(其中4座桥为拆除新建,1座桥为新建,1座桥为完全利用),小桥100m/5座(其中4座桥为拆除新建,1座桥为新建),涵洞50道,全为拆除新建;六盘山镇至李家庄段设置桥梁3座,共长112.12m,中桥93.08m/2座(其中1座为修补利用,1座为拆除新建),小桥19.04m/1座,拆除新建,涵洞18道,全为拆除新建;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设置桥梁13座,共3994m,全部为新建,大桥3907m/11座,中桥67m/1座,小桥20m/1座,涵洞80道,全部为新建;辅道设置桥梁10座,共453.12m,大桥274.08m/2座(均为新建,其中FK25+500胜利大桥位于局部改线路段),小桥179.04m/8座(其中7座为拆除新建,1座为完全利用),涵洞70道,全部为拆除新建;连接线设置大桥1座,长107.04m,为新建,涵洞18道,全部为拆除新建。全线互通立交2处,分离式交叉15处,平面交叉主线44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中心1处,治超站1处;共设置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全线占地总面积为427.5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45.28hm2,临时占地面积为82.26hm2,需拆迁砖房28098m2,土房5609m2,简易房220m2,砖围墙2350m。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6836万元。于2014年开工建设,2018年全线竣工。
2 环境现状评价
2.1 自然环境
⑴ 项目区地处六盘山东麓和陇东黄土高原西部,地势基本上为北高南低。地貌按成因类型、形态可划分为侵蚀构造低山地貌、剥蚀构造丘陵地貌、黄土丘陵地貌和侵蚀堆积河谷地貌四种地貌类型。
⑵ 项目区域气候因受六盘山影响,形成了宁夏南部阴湿区。其主要特征是:冬寒漫长、春秋相连、秋雨绵绵、气候湿润、日照不足、无霜期短;春寒、夏凉、秋短、冬长。
⑶ 项目区为泾河水系,主要跨越的水体为香水河、盛义河、胜利河、泾河、泾光河及众多干沟。
⑷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路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Ⅷ度。
2.2 社会环境
⑴项目的直接影响区为固原市原州区以及泾源县。
⑵ 项目所在地区为固原市,固原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四种运输方式并存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⑶ 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没有文物资源分布。
2.3 生态环境
⑴ 拟建公路主要经过呼伦贝尔草甸草原涵养水源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Ⅲ-1-4)和呼伦贝尔典型草原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Ⅲ-1-7)。
⑵ 沿线以草地生态为主。
⑶ 项目评价区分为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天然植被类型划分为5植被型、12个群系和19个群丛;人工植被有2个人工林群系和大田农作物群系。
⑷ 项目沿现有省道S202线走廊带布设,人类活动比较频繁,项目影响区内主要为常见物种,内无珍稀濒危及保护动物分布。
⑸ 沿线主要的农作物产品有粮食、油类作物、甜菜和其它(蔬菜、瓜果类)产品。粮食作物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薯类等;油类作物主要是油菜籽。
2.4 声环境
⑴经调查,主线评价范围内有34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村镇30处,学校4所;辅道评价范围内有21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村镇16处,学校4所,敬老院1所;连接线评价范围内有2处声环境敏感点,均为村镇。由于本项目有多个敏感点同时受主线、辅道、连接线的影响,经统计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共计42处,村镇16处,学校8所,敬老院1所
⑵ 拟建公路沿线的噪声源主要为现有S101道路交通噪声及居民生活噪声。
⑶ 状监测结果表明:背景噪声监测中各村镇现状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对交通噪声显示,监测点位于公路4a类区,监测结果表明交通噪声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
2.5 地表水环境
泾河pH、BOD5、COD、石油类、氨氮和悬浮物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好。
2.6 地下水环境
对瓦亭村地下水井监测结果表明,除总硬度以外的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总硬度超标主要是该地区的总硬度本底值超标造成的
2.7 环境空气
评价范围内无较大的大气污染源,项目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测得的NO2、TSP 24小时平均浓度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⑴ 项目是自治区“三纵九横”中“中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夏干线公路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夏干线公路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沿途连接了宁夏诸多市县,是宁夏重要的南北向公路运输通道。
⑵ 拟建项目K410+200~K411共计800m从泾源县城规划区经过,穿越区域现状为林地和草地,根据《泾源县县城总体规划》及规划情况,拟建项目未列入县城总体规划中,穿越区域主要为工业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拟建项目穿越区域不占居住用地。
⑶ 项目建设将加强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形成物流通道,为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供基础条件。
⑷ 项目除主线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为一级公路外,其余路段、连接线和辅道均为二级公路,二级公路不封闭,阻隔效应不明显。主线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设置通道20处,天桥12处,扣除桥梁后平均703m就有一处通道,能满足两侧居民的通行。
⑸ 本项目主线设置桥梁27座,涵洞148道,平均约347m就有1处过水构筑物。路基本身不会对地区的防洪造成影响。
⑹ 沿线地区耕地占用比例为0.03%~0.09%,林地占用比例为0.01%~1.01%。公路占地只是同类土地类型中很小的一部分,不会影响土地利用总体格局。拟建项目拆迁砖房28098m2,土房5609m2,简易房220m2。征地、拆迁直接对沿线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带来一些不利影响,这些影响可以通过工程设计、环保措施、经济补偿和组织管理等措施得到解决和缓解。
3.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⑴ 公路建设用地总体工程、路基和附属工程占地指标均低于或等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中Ⅲ类区域占地指标值,因此本项目各工程单元永久占地面积指标均合理。
⑵ 全线永久占用耕地4.0hm2,不占用基本农田。
⑶ 临时堆场主要用于暂时性堆放土石方,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通过占地、机械碾压及人员活动等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降低生态系统功能,影响对象主要为项目沿线的草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相对林地和农田而言其生态价值容易补偿,占地结束后易于恢复。
⑷ 项目占用的群落类型主要为:大针茅群落、羊草群落、绣线菊群落和百里香群落、苔草群落、马蔺群落和农田植被,永久占地将导致生物量损失2685.4t。
3.3 水土流失预测
⑴ 工程建设扰动地表、破坏土地和植被面积805.09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756.23hm2。
⑵ 工程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分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
⑶ 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划分为线路工程、服务区及管理站、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供电线路6个单元。
⑷ 预测本工程因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5.14万t,其中原地貌水土流失量2.19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2.95万t。
⑸ 工程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是线路工程、取(弃)土场区、施工便道区。水土流失土重点时段为项目建设期。
3.4 声环境影响评价
⑴公路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对敏感点影响不大,夜间施工对沿线评价范围内居民的休息将造成一定干扰。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只要加强管理,实施环境监理及监测,采取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⑵ 营运期主线沿线19处村庄位于4a类区,营运近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5.2~64.7dB和51.6~61.0dB,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有10处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为1.2~6.0dB。中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7.3~66.2和53.7~62.5dB,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有11处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为1.3~7.5dB。主线沿线30处村庄位于2类区,营运近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46.5~59.9dB和42.8~56.3dB,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有10处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为0.3~6.3dB。中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48.2~62.0和44.5~58.3dB,昼间2处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为0.3~2.0dB,夜间有10处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为2.3~8.3dB。
主线沿线4所学校营运近期昼间噪声值为51.0~57.0dB,夜间仅大湾中学有住宿学生,夜间53.1dB,超标3.1dB;中期昼间52.2~59.0dB,夜间大湾中学54.5dB,超标4.5dB。
辅道沿线15处村庄位于4a类区,营运近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3.5~59.5dB和49.7~55.8dB,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有3处敏感点超标,超标4为0.8dB。中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5.5~61.6和51.8~57.9dB,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有3处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为0.9~2.9dB。
辅道沿线16处村庄位于2类区,营运近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46.2~51.5 dB和41.8~47.1dB,昼、夜间无敏感点超标。中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47.7~53.1和43.5~49.0dB,昼、夜间无敏感点超标。
辅道4所学校均无学生住宿,营运近期昼间噪声值为48.4~54.1dB,中期昼间49.9~55.9dB,均无学校环境噪声超标。
1所敬老院营运近期昼夜噪声值分别为52.0、47.8dB,中期53.7、49.7 dB,噪声达标。
连接线评价范围内有2处声环境敏感点,均为村镇。泾河源镇位于4a类区,营运近期昼夜噪声值分别为61.5、57.9dB,夜间超标2.9dB;中期63.4、59.8 dB,夜间超标4.8dB。连接线2类区,2处村庄,营运近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1.8、53.0dB和48.1、49.2dB,昼、夜间无敏感点超标。中期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2.7、53.5dB和48.9、49.9dB,昼、夜间无敏感点超标。
3.5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⑴ 跨秦家沟水库的汇水河流FK4+123、FK6+982的桥梁均为小桥,一跨而过,对河道及水体水体影响较小。水库附近道路临水库一侧边沟采取防渗处理,将路面径流引至距水库较远的地方,对水库基本无影响。
⑵ 桥梁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等可能进入水体产生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固体废物、废水排放,可避免和减缓桥梁施工对沿线地表水体的污染。
⑶ 施工营地分散,生活污水量很小,排放特点又是分散、临时的。通过设立临时封闭化粪池,收集粪便和污水,收集污水定期用吸粪车运至指定部门处理。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化粪池覆土掩埋,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⑷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路面或者桥面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地表水造成的污染以及运输危险品车辆在重要水域地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性水污染。
3.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⑴ 路面、桥面径流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是路面、桥面径流中的污染物随降水径流进入周围土壤,土壤层对其的天然阻滞作用较强,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很小。
⑵ 项目全线辅助设施产生污水井地埋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定期用吸粪车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对地下水的水质影响很小。
3.6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本身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可能存在的环境空气问题是公路施工期扬尘及沥青烟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被环境所接受;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营运车辆排放的污染物以及服务设施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3.7 景观影响评价
公路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始地貌景观,但却增添了现代化的色彩,在采取适当的景观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公路沿线可形成另外一种风格的景观特色。
4 方案比选评价结论
本项目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为新建路段,工可给出了新建与利用旧路改建的定性比选。经过综合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建议采用A方案,与设计单位推荐一致。
5 公众参与结论
环评在公路沿线作了广泛的公众意见征集和调查。调查表明,公路沿线的广大群众、当地政府、对拟建公路给予极大的支持,他们认为拟建公路对个人以及当地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能改善当地的交通条件,并要求尽快建设该公路。
6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
6.1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公路建设过程中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性占地面积;拆迁安置地点一定要结合当地长远规划;施工期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尽量减少公路施工对现有公路交通的影响;同时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暂停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6.2 生态环境
设计期:建议在下一设计阶段严格按照《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1999]278号)的规定,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基础上采用用地指标和建筑的低值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
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保护好现有的农田林网树木;禁止引种带有病虫害的植物;严格限定沿线绿化带宽度;同时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
营运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
6.3 环境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设计期:为了减缓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新建道路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K393+500~K421+400,控制路线与声环境敏感点的距离。
施工期: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青石嘴、下青石嘴、窑儿沟、前河、四沟村、武家坪、牛营子、大湾、大湾中学、杨家磨、瓦亭、杨庄、卧羊川、什字路、黎家塘、下刘家沟、刘沟小学、棉柳滩、东山坡、马西坡、马西坡信和达希望小学、头道卡子、二道卡子、北山根、水沟、陈倡、下九社、下马家、于家东庄、垭口、李家庄、李庄小学、下寺村、下窑庄、上脂村、北山根、车村、园子村敬老院、园子小学、大园子、南敖村、沙南、下九社、泾光村、泾光小学、泾河源镇中心小学、泾河源镇、余家村、冶家村,路线距离村庄较近,人口较为集中,禁止夜间(0∶00~08∶00)施工作业。昼间施工,加强管理,避免突发性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料场、拌合场、沥青搅拌站等应距敏感点≥300m。
营运期:至营运中期,主线17处敏感点存在噪声超标,采取通风隔声窗的措施,16处村庄每户费用为0.8万元,住户196户,费用156.8万元,大湾中学设置通风隔声窗300m2,费用为12.0万元。辅道3处敏感点超标,均为村庄,住户48户,费用38.4万元。连接线1处敏感点超标,为村庄,住户12户,费用9.6万元。本项目噪声防治费用合计为216.8万元。
6.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设计期:对项目区所有桥梁的桥面径流进行收集,设置纵向排水管将桥面径流导入桥梁一端一侧或两侧沉淀池,沉淀池周边设防护网;FK4+123.0(小桥)、FK6+982.0(小桥)两端设置“水源保护区”字样的标示牌;FK1+180-FK4+106.5(2926.5km)路基右侧、FK4+139.5-FK6+972(2832.5m)路基左侧排水沟加强防渗处理;各桥梁强化防撞栏设计;2处辅助设施(养护中心、服务区;主线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其余修建封闭式污水收集池,定期运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施工期:公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对桥梁施工通过采取先进环保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公路沿线施工营地的设密闭化粪池处理日常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底泥定期清运,可用于肥田或绿化施肥。化粪池上清液由吸粪车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营运期: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定期检查公路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收费站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定期由吸粪车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5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设计期:勘察设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路堑、桥梁周围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适当扩大地质调查范围;详细查明地下水分层情况,水质、水位变化情况,将工程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
施工期:各跨河桥梁桥桩基钻孔施工过程中工应采取天然粘土护壁,采取封闭施工,尽量减小钻孔施工与周围地下环境的接触面积,减少泥浆等污染物进入地下环境污染地下水。
营运期:贯彻执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兼顾地下水环境保护。
6.6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设计期: 拌合站等选址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并距其下风向300m以外;公路建设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以避免扬尘影响居民生产生活;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选用环保型燃煤锅炉。
施工期:为防治和缓解施工期大气污染,拟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装饰、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加盖蓬布;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沿线辅助设施的采暖锅炉要选取环保型燃煤锅炉,锅炉应安装除尘效率至少为96%的除尘器,同时也要选用较高品质的燃煤。
6 环保投资估算
估算该工程直接环保设置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1%。
7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公路建设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赞同。工程占用土地及拆迁民房,实施合理的经济补偿及组织管理,可使民众生活条件得到基本保证。施工期、营运期对沿线地区生活环境的影响,按项目环保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公路沿线村庄居民区的生活环境得到保护。实施公路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可使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取弃土场及临时用地按本报告书拟定植被恢复措施,可使对土地资源及植被的影响降至最小。
项目路线布设较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编:750002
电话:****-*******
联系人:吴金燕
三、评价单位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wuyurong@163.com 联系人:伍玉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所有人员,重点是受公路影响的相关居民。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通过电话、信函、Email和网站提出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3月14日~3月28日
2014年3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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