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虎庄河分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场地污染调查 招标公告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虎庄河分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场地污染调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场地污染调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90号创业大厦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btzb-2021-0505
项目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场地污染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场地污染调查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90号创业大厦2楼
方式:电子版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90号创业大厦2楼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要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56@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ykbtzb-2021-0505+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确认,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虎庄河分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渤海大街西93号142-063
联系方式: 孙先生15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文达里1-26号
联系方式:毕思晨 185*****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思晨
电 话: 18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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