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G2ND98奔驰牌汽车(重新一拍)的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G2ND98奔驰牌汽车(重新一拍)的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浙G2ND98奔驰牌汽车的拍卖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日10时至2021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0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陈XX名下的奔驰汽车(车牌号为浙G2ND98)。
1、车辆已经扣押。有车钥匙一把。车辆初次登记为2013年11月19日,车辆出厂日期为2013年9月3日,年检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已过保。表显里程无法显示。
2、评估报告显示计12次违章未处理(仅供参考)。
具体详见估价报告书。
评估价:14.5万元,起拍价:11 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中物品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看样,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统一看样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9时至10时,看样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古方一村,届时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88*****333。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到现场查看。拍卖人不承担车辆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现场查看为准。该车辆是否经过保养、重大维修、拼装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慎重决定是否竞买,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有违法、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检测数据为准,标的物能否过户,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
六、税费负担及过户情况:
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违章处理等一切费用,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 24 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12月1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账号:****************054)。
十二、淘宝网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拍品详情、看样)、****-********(拍卖流程、委托);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 ;
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生效法律文书为(2020)金裁经字第230号裁决书。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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