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 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
采购编号: DZCG14008
采购目录: 工程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区商务中心(新体育中心对面)东楼一楼
经办人名称: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3-******** ********

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DZCG14008)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3.投标人资格要求14.招标文件的获取15.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6.质疑时间17.答疑时间28.发布公告的媒介29.联系方式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总则7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15.开标116.评标127.合同授予1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9.纪律和监督1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1.评标方法202.评审标准203. 评标程序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5第六章 图纸2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8一、投标函部分30二、资格审查资料40附件一:投标单位缴纳和退还保证金信息卡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按照业主的委托,对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建设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2.2项目概况和标段划分:无;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4工期:45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 投标人201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3.5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直接下载。5.投标、开标有关说明5.1投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0:00,大足区商务中心(区体育中心对面)东楼一楼大厅;5.2投标程序(投标即为报名)5.2.1 报名处递交“缴纳保证金”凭据(通过“现金缴款”、“电汇”、“转帐”方式缴纳的须提供银行转帐凭据“收款人原件联”;通过“网银转帐”的提供转帐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通过投标现场“POS”方式刷卡缴纳的可现场获取凭据);递交“投标单位缴纳和退还保证金信息卡”(附件一,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单位鲜章);5.2.2接件处缴纳资料费500.00元(现金),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5.3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20日上午10:00,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二开标室(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现场)6.质疑时间3月18日下午5:00之前提出。7.答疑时间3月18日下午5:00之前答复。8.发布公告的媒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9.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老师电话:****************传真:********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新体育中心旁)东楼一楼(二)业务咨询机构: 重庆市大足区熙创咨询有限公司(三)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8*****023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8*****0231.1.3集中采购机构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1.1.4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3.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日历天注: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工期,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一旦中标,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否则,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优良标准。未达到此标准时,因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在有效期内。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专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5.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7、信誉要求(1)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通报;(2)受到行政处罚的未在行政处罚期内;(3)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5)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6)无在本公司投标未中标记录。由投标人根据真实情况自行承诺,声明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经招标人核实,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2)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须由本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函部分)。凡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实将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下午5:00前在质疑区内提出,逾期恕不接受。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3月18日下午5:00前在“重庆市政采购网”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布,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4年3月 日下午5:00前在“重庆市政采购网”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匿名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投标人按照业主给出的总限价、工程量、材料要求进行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总限价,工程量及材料质量要求应与业主要求一致。3、本工程最高限价为34万元。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10000元整;2.方式:限用电汇、转账、POS三种方式之一缴纳(恕不接受其它方式);电汇、转账应于开标前一天下午4:00时前到帐;采用POS机缴费的可在报名前刷卡缴费(刷卡后即视同保证金已到帐);3.缴纳账户户名: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农行大足支行营业部;账号:****************8;(汇款时请注明“保证金—龙西中学装修”字样);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5.保证金查询:陈玉秀 ********;何莉********。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1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审查部分:1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从一开始逐页标注页码。加盖鲜章。(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从一开始逐页标注页码。加盖鲜章。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1.投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投标人名称和地址;3.封签处注明“在2014年3月20日10 时00 分前不得开启” 并在封签位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递交时间:2014年3月20日 9:00时至10:00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5.2开标程序按投标须知5.2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3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2.1履约担保见投标保证金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付款方式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采用对公转账支付方式(2)完成装修进度50%,支付总款的30%;完成装修进度80%,支付总款的50%;完成装修进度100%,支付总款的95%;余额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注:以上付款进度和金额最终以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审核的金额为准。10.2特别说明1、本项目招标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人。2、本项目招标设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突破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3、本项目为最大限度保证招标人的利益,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方案中不合理的因素必须细化和完善。若中标人拒绝细化和完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10.3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售后不退。10.4业务咨询服务费约定由中标人向业务咨询机构支付2500.00元服务费。10.5工程结算结算总价=单项报价*实际工程量。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工程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获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3)安全生产许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9.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形式提出质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3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出补遗等相关文件。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⑴投标函部分⑵资格审查资料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退还未中标的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执行。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全面地、完整地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有效的、清晰的相应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凡投标人未按“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全面地、完整地编写;提供虚假资料或提供的资料相互矛盾;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的;其资格审查申请将被视为不合格。3.5.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3.5.3 “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建造师注册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等 复印件。3.5.4 投标人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投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3.5.5上述所有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所有资料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若投标人提供得分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3.5.6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其中,重庆市外企业投标时还要求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或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市外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并未出示有效证件的,招标人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市外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的,则投标文件无效。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社保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其中,重庆市外企业投标时还要求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并出示入渝备案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并当众原封退还。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并当众原封退还。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将各投标人的所有投标资料移交报请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7.3.1项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 7.3.2中标人未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入渝备案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1)投标报价90分:(2)材料样品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在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1/6(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高价和相同家数的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总报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的偏差率在-10%~ 3%范围外的其投标报价得零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10%至 3%(含-10%和 3%)投标总报价90分材料样品评分标准材料样品10分投标人需提供玻璃隔断(只需提供材质小样)、塑钢板隔断(只需提供材质小样)、室内吊顶铝塑板(只需提供材质小样)、玻璃门(只需提供材质小样)、卷帘门(只需提供材质小样)、空气开关、插座样品各一份。中标人所提供的材质小样需进行封存,实际施工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得低于样品质量,未中标人样品评标结束后退还。条款号编列内容 3评标程序1、根据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的规定,按本章2.1款规定标准,首先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款规定,根据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3、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章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3.2.1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施工组织设计、诚信综合评价进行评分,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人。 3.2.1(1)投标总报价(A)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按废标处理;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2)材料样品(B)材料样品专家组根据所提供的样品的品牌、质量、工艺的优劣进行评分。3.2.2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 B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8)投标报价中工程量,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按本章第 2.2.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一: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略)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内容规格单位工程量备注1玻璃隔断㎡355.5212mm钢化玻璃耐高温2铝塑板隔断㎡532.163室内暗沟m954室内吊顶(铝塑板)400x400㎡506.675玻璃门2400x1200㎡60.512mm钢化玻璃6卷帘门11000x2400㎡26.57插座七孔插座个30两个两孔,一个三孔8空气开关每组60A组10组以上各项工程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注:工程内容包括项目安装在内不在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章 图纸本工程图纸为电子资料,如投标人对电子资料有疑问,自行到招标人处查阅图纸,中标后施工图以蓝图为准。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工程概况见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2.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及合同条款相关要求。3.依据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4.本工程不设技术标,但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招标文件确认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二、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项目管理机构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4、信誉承诺5、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 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招标文件确认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五).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为 /万元,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 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确认书: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年月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受招标文书规定的处罚。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序号工程内容规格单位工程量备注所投品牌或生产厂家单价(元)合价(元)1玻璃隔断㎡355.5212mm钢化玻璃耐高温2铝塑板隔断㎡532.163室内暗沟m954室内吊顶(铝塑板)400x400㎡506.675玻璃门2400x1200㎡60.512mm钢化玻璃6卷帘门11000x2400㎡26.57插座七孔插座个30两个两孔,一个三孔8空气开关每组60A组10组9以上各项工程内容做法详见施工图10总合计注:工程内容包括项目安装在内不在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资料?(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项目管理机构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4、信誉承诺5、其他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二)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 (四)信誉承诺致招标人:我公司参与贵公司 (工程名称及标段)投标现声明如下:一、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无下列弄虚作假行为: (1) 伪造或虚报业绩;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无以下情况: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的监理人;(3)为本标的代建人;(4)为本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无在本公司投标未中标记录;(10)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通报;(11)受到行政处罚的未在行政处罚期内;(12)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13)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14)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本工程投标至施工期间,无论我公司是否为中标侯选人,贵公司均可将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直接送交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经查实或经举报查实我公司存在以上任一行为或情况,贵公司均可没收我公司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对贵公司延期或者重新招标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注:1.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2.信誉要求为附加合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信誉声明的要求全部进行响应。3.本信誉声明正副本中均附原件。(五)其他资料(正文完) 附件一:投标单位缴纳和退还保证金信息卡竞标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食堂装修工程竞标项目编号:DZCG14008开标 时 间:投标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联系 电 话:授权代表姓名:联系 电 话:投标人帐户信息:户名:开户行:银行省(市) 区(县)支行 分理处(营业点) 帐号:金额:退还保证金帐户信息: (投标人提供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盖单位鲜章)户名:开户行:帐号: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备注:1.该信息卡不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在投标时递交,并请将内容填写完整或打印并盖上单位鲜章;2.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盖鲜章;3.如投多个分包,每个分包单独一张信息卡;4.保证金查询: 陈玉秀******** 何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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