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项目(增补)的征集公告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项目(增补)的征集公告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项目(增补)的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长兴县财政局委托,就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项目(增补)进行征集供应商承诺入围,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1.项目编号:CXCG********7

2.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项目(增补)

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工作采用响应入围方式。就本入围项目面向有意向申请成为新的入围供应商的征集。

4.采购需求:

标项一:公务出行车辆(9座(含)以下,不含司机)社会化租赁服务

标项二:公务出行车辆社会化包车服务(含司机)

5. 简要规格描述:征集(增补)确定适用于长兴县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服务定点供应商。

6.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资格要求:

(1)各标项要求如下:

标项1:响应方须具有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和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信息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信息证明,且提供的服务车辆须为公车公营。

标项2:响应方须具有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提供的服务车辆须为公车公营。

(2)入围供应商在长兴县注册或者承诺入围后须在长兴县设有服务机构。

(3)响应方可根据服务能力选择标项进行响应,同一标项不得拆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入围面向有意向申请成为新的入围供应商的征集,原已入围的供应商无须重新入围。

三、获取承诺入围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至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new/)、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方式:承诺入围文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不提供纸制版承诺入围文件;供应商自行下载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承诺入围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1.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4016办公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允许供应商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采购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寄出后请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响应文件密封并盖章邮寄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采购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4016室,收件人:邹女士,联系电话:****-*******),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7日09时30分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响应文件,则作自动放弃入围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承诺入围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承诺入围文件之日或者承诺入围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承诺入围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承诺入围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按本承诺入围文件第四章“《2021-2022年度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项目(增补)协议书》第十一条 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处理。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入围供应商必须是政采云会员。如潜在供应商尚未注册供应商会员的,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 申请注册政采云会员资格的具体申请程序详询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员注册联系方式:****-*******。 (3)供应商在开标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请参加前来开标人员自备口罩,同时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手部卫生,遵守公共交通有关疫情要求。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地 址:长兴县长兴建设商务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蓓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602-7306

质疑联系人:任鲲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组织机构信息

名 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振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国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长兴建设商务楼

传 真:/

联系人 :佘志印

监督投诉电话:****-*******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CXCG********7年度汽车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承诺入围(增补)-定稿.docx

    84.3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入围项 征集公告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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