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院配电材料设备及施工招标公告

康复院配电材料设备及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康复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NA*******R

二、项目名称:配电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配电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1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2014年03月17日——2014年04月04日(北京时间),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3*****099

六、投标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3月17日起至2014年04月0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XSCGNA*******R招标文件.doc,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县级南安市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

十三、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四、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指产品整件进口)参加投标。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SCGNA*******R项目名称:配电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采 购 人:南安市康复院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招标货物一览表5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6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一、概述111.适用范围112.定义11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1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115.联合体126.投标费用及风险127.投标代表128.专利说明12二、招标文件说明129.招标文件构成12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3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311.要求13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3.投标文件的组成1414.投标文件格式14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17.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1518.投标有效期16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21.递交投标文件1722.投标截止时间1723.迟交的投标文件17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五、开标1825.开标18六、评标1826.评标委员会1827.澄清有关问题1928.评标原则19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030.中标原则2031.保密20七、授予合同2132.中标通知书2133.签定合同21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22第一章商务要求22一、应答要求22二、投标报价要求22三、验收标准及要求23四、培训23五、供货23六、包装、运输23七、安装24八、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24九、付款方式24十、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件24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25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4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格式1 投 标书42格式2 开标一览表43格式3 投标价格表44格式4 分项报价明细表45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46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47格式7 资格声明函48格式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0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51格式10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51格式11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52格式12质量保证承诺52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53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53格式15其他需要提供和说明的材料54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5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康复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NA*******R二、项目名称:配电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配电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1批。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五、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2014年03月17日——2014年04月04日(北京时间),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3*****099。六、投标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3月17日起至2014年04月0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县级南安市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九、开标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十三、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十四、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指产品整件进口)参加投标。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三月十七日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1配电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批1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注:1、交付期:接到采购人供货书面通知书后2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纳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选择,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应详细标明强制节能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的复印件以便评标委员会考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和下载。4、投标供应商必须拆除原有一台200kVA柱上变,新装真空开关,避雷器等,新建环网欧式箱变 YB22-12/0.4/400kVA一台,其产生一切费用包括在总报价中。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电话:****-********传真:****-********;邮编:362000。2.2采购人:南安市康复院3.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15.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17.1.4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04月04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投标供应商在南安市注册的,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凭原交款凭证及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退还手续齐全者将按原路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退还手续不齐全的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银行帐号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银行 帐 号:***************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17.2.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中标总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17.3.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南安市注册的,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供货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售后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19.1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报价部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总报价为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单价中),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5.2投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和与本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会场。28.6一、评标标准分别为:价格分值50分,技术及商务分值50分。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若评标委员会由七位或以上组成的,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含废标界定及无效投标界定),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进入评分程序的供应商,并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评分(投标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一) 投标价格---满分50分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以最低有效报价=A;各有效报价得分=50×A÷该有效报价;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二)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4分(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原件备查)1、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2分):注册资金最高者得2分;注册资金第二者得1分;注册资金第三者0.5分,其余不得分。2、管理体系认证(3分)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3、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服务承诺等情况(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在0-3分打分。4、投标供应商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满分2分):承装、承修、承试为三级的得1分,承装、承修、承试为二级的得1.5分,承装、承修、承试为一级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为考评依据。5、参投品牌电缆制造商的其他荣誉(满分2分):列入省、市县级甲控目录,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2分。(提供相关证书及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6、参投电缆品牌获省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为考评依据。7、投标供应商获得政府“守合同、重信用”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为考评依据。(三)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36分A、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评分(满分28分)1、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满分5分):1.1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情况(满分3分):满足招标要求得2分;更优加分。考评内容: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1.2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元器件的品牌、型号档次及质量情况(满分2分):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2、低压开关柜(满分12分):2.1 低压开关柜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情况(满分3分):满足招标要求得2.5分;更优加分。2.2 低压开关柜主要元器件的品牌、型号档次及质量情况(满分3分):好得(1.5-3分),一般得(0-1分);2.3 低压柜3C认证GCK主母线电流值最高得2分,其次得1分,再次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及试验报告复印件,没有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2.4低压断路器3C认证电流值最高得2分,其次得1分,再次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及试验报告复印件,没有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2.5提供低压母线槽检测报告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没有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2.6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试验设备条件(1分):生产工艺、技术水平高,生产试验设备先进且齐全情况,由评委根据标书内容给予0-1分评定。3、变压器(满分5分):3.1变压器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情况(满分3分):根据变压器的空、负载损耗、温升、噪音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评分。满足招标要求得2分;更优加分。(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原件备查)3.2变压器各组成部分的材质及制作处理工艺情况(满分2分):好得(1-2分),一般得(0-1分)。4、电缆(满分4分):电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品牌档次、质量情况(满分4分):满足招标要求得2分;更优加分;差的不得分。(提供同型号的检验报告作为评分依据)5、电缆保护管、铜汇流排等其他主要材料的配置情况(满分2分):由评委根据标书内容酌情考评0-2。(提供铜汇流排、电缆保护管品牌质量及检测报告,没有提供不得分)B、施工组织技术方案(满分5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对投标文件酌情考评。(1)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0-0.5分)(2)施工方案;(0-1分)(3)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安排;(0-0.5分)(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0-0.5分)(5)施工现场组织机构;(0-0.5分)(6)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0-0.5分)(7)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0-0.5分)(8)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0-1分)C、电缆样品分(满分3分)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少一米的电力电缆作为样品(YJV22-10KV-3*7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样品的导体铜截面感观密实、绝缘、护套厚度及铜面截面直径情况进行评分。(0-3分)。注: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型号与招标要求的样品型号不一致,则电缆样品分全部为0分且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四) 关于节能、减排及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1、投标产品若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供应商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包括财库[2011]20号文件;“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包括财库[2011]21号文件; “节能、环境标志”系指列入上述清单的产品。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根据闽财购〔2011〕24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4、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公开招标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额外加分得分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五)投标价格扣除条件及标准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12]328号)规定,对南安市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对所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3、上述第1条和第2条不重复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并自行计算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上述价格扣除清单才能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9.2中标候选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只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30.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对各合格投标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确定符合采购要求,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交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3.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概述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3“投标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2本次政府采购规定投标供应商的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3.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3.6 投标的全部货物如果为相同品牌相同型号,则视为一家并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进入评标程序。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2.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2.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4.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2.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4.2.5提交的是可选择性报价的;4.2.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有不满足的;4.2.7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4.2.8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4.2.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0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联合体5.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6.投标费用及风险6.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风险。7.投标代表7.1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证明文件。8.专利说明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8.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二、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1.1目录;9.1.2投标邀请;9.1.3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9.1.4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5投标供应商须知;9.1.6投标文件格式;9.1.7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9.2除非有特殊理由,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公司将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也应予以答复,但答复内容均不能成为依据。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澄清或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10.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后的时间将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变更后的时间通知,否则将视为已知晓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4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包括配置表等应由制造商确认),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应给予正确翻译成中文。12.2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投标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13.1.2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3技术商务应答书;13.1.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3.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格式)。14.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每个分项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4.3投标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从国外进口的货物的报价,其货物的交货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4.3.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4.3.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14.3.3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14.3.4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14.4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要求响应的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拟文件格式。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5.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15.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货物和服务符合性的证明应包括投标价格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16.3.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3.3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商务偏离表》中。16.4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本须知第16.3.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规格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7.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17.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7.1.2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可以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17.1.4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次招标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1.6中标供应商应持与采购人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及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 (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17.1.7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落标供应商应凭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7.1.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1.8.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7.1.8.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7.1.8.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7.1.8.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17.1.8.5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7.1.8.6在投标或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17.2中标服务费17.2.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7.2.2中标服务费按标准和规定收取(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2.3中标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17.2.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必须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交通知书后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7.3履约保证金17.3.1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3.2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8.投标有效期18.1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9.2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字及与签字相关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内部章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5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字迹模糊不清或改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有修改或以补充形式说明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9.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软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为了便于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3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0.4如果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0.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袋进行密封及应确保其投标文件能及时递交到项目联系人手中。20.5.1内层封袋的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3条款规定。20.5.2外层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条款及本须知第20.2条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20.6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0.1-20.5条款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其产生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21.递交投标文件21.1所有投标文件及样品(如果有)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送达。21.2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1.2.1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21.2.2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银行单证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根据本须知第23条款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2.2出现本须知第10.3条款规定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 投标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款规定编制、密封和发送,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4.3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4.4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1.8条款的规定处理。五、开标25.开标25.1本次招标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开标,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25.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25.3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4开标时,先由投标代表、授权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主要公开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公布的其他内容。25.5开标时未拆封、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25.6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启。2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7.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8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并存档备查。25.9开标时,由开标监督员和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监督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密封、盖章或签字,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5.10澄清25.10.1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供应商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并作出评价。26.2.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6.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评标开始的当天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澄清有关问题27.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澄清。27.3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答复的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原则28.1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的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比较。28.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8.2.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2价格修正将按本须知25.7.1条款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2.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2.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8.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有出现本须知4.2条款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8.2.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3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28.3.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28.3.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生产能力。28.3.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28.3.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28.3.5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28.3.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28.3.7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和维护费。28.3.8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服务的费用。28.3.9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等。28.3.10投标货物的业绩及投标供应商经营信誉。28.4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标准。28.5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6具体评标标准方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8.7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8.8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9.1根据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9.2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的办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9.3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可以中标。29.4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0.中标原则30.1 中标原则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31.保密31.1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2.中标通知书32.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结果依法予以公告。32.2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5《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签定合同33.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接到《合同》后,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3.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商务要求一、应答要求1、本招标项目是一个整体,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招标项目整体响应,不得拆分报价;报价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项目报价,并列出项目(含货物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土建工程及具体造价、制造商和产地等)的每个设备及附件的单价及投标总价,以便于评审和比较。2、投标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品牌和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品牌和报价。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也可提供同档次或优于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若出现重大负偏离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供应商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的且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名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5、中标供应商对所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负责。在货物的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中标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6、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等。7、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资金状况、财务盈亏状况、技术力量、主要业绩(附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和用户使用报告书)及所有公司资质证书等内容。8、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参数及商务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二、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及材料的价格、运杂费、安装及调试费、施工、土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2、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总报价和单价不做调整。3、本项目如要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4、除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外,中标供应商应承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5、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三、验收标准及要求1、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使用地电力、电力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技术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出厂检验(型式试验、常规出厂试验)、货到初步验收及最终正式验收三个阶段。(1)出厂检验:货物在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对设备进行型式试验和常规出厂试验。设备制造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在货物生产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度,随时委派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中间核验,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条件让采购人委派的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应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承诺。(2)货到初步验收: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货物经初步验收后仍由中标供应商保管。初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3)最终正式验收:设备安装完毕且具备顺利并网条件后,由中标供应商组织采购人及电力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项目对设备验收,并进行带负荷试运行试验。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组织申请供电许可,取得供电许可后办理设备移交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文本资料在设备初步验收时,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制造商提供的设备出厂检验和报告(含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详细的安装手册﹑检修手册和运行手册;-----提供对设备进行验收试验的程序说明;-----产品包装和装箱设备清单的详细情况说明;-----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四、培训中标供应商结合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有计划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五、供货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及安装。六、包装、运输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货物的装卸、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且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采取恰当、有效的包扎防损措施,配件应装箱运送,使货物受到有效的保护。如因中标供应商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更换或补缺。七、安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本次采购设备安装。中标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负责与当地供电部门技术沟通(如高压进线与市电连接、跨越线路停电协调、办理停、送电手续、供电部门验收等),以满足供电部门的技术要求,确保采购人用电设备具备送电条件、顺利并网(取得供电许可)。安装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投标供应商投标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勘察,确保所有货物能符合现场安装要求,满足项目使用需要。八、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中标供应商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能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若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提供替代使用产品。本次采购所有设备免费质量保修期为最终正式验收合格后12个月(国家或厂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配件和维修服务。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终生维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售后服务措施及保修服务承诺文件。九、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货物送达安装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由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已完成工程量达到一半或以上,经确认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 ;2、项目整体全部安装调试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3、余款在项目质量保修期过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付清。十、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件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等主要商务条件,供应商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可酌情认定是否属于实质性负偏离或重大负偏离而为无效投标。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投标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 单项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1********8001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环网欧式箱变YB22-12/0.4/400KVA(2)基础槽钢制作安装台1.0002********4001低压开关柜(1)低压开关柜GCK(进线)(2)基础槽钢制作安装台1.0003********4002低压开关柜(1)低压开关柜GCK(馈线)(2)基础槽钢制作安装台1.0004********3001带形母线(1)带形铜母线安装TMY-40*4m1.6005********3002带形母线(1)带形铜母线安装TMY-60*6m4.8006********3001电缆保护管(1)钢管敷设 砖、混凝土结构暗配SC150m250.0007********1001电力电缆(1)铜芯电力电缆敷设YJV22-10KV-3*70(2)户外冷缩式终端头10kv以下(截面70mm2以下)(3)户内热缩式终端头10kv以下(截面70mm2以下)(4)压铜接线端子 导线截面(70mm2以下)m145.0008********2001控制电缆(1)控制电缆敷设ZRKVVP22-0.5-4*2.5(2)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 终端头(6芯以下)m50.0009********2002控制电缆(1)控制电缆敷设ZRKVVP22-0.5-4*4(2)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 终端头(6芯以下)m10.00010********1002电力电缆(1)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NHYJV-1KV-4*95 1*50(五芯电力电缆敷设)(2)铜芯干包终端头 1KV以下(截面120mm2以下)m50.00011********2001导线架设(1)绝缘架空电缆JKLYJ-10KV-1*70(2)横担(热镀)L63*6*1500、(含垫铁、螺全等)(3)瓷黄担S-185(含垫铁、螺全等)、Km0.01512********2001真空断路器(1)真空断路器(不带刀闸)ZW32-12/TS630-20(2)高压断路器绝缘护罩台1.00013********0001避雷器(1)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 避雷器(2)避雷器绝缘护罩组1.00014********1001小电器(1)短路故障指示器个3.00015********6001隔离开关(1)隔离开关安装(利旧)组1.00016********1001接地装置’(1)角钢接地极 普通土(2)接地测试点安装(3)接地用塑料管CPVC-75(4)户外接地母线敷设-40*4.(5)铝塑线BLV-35项1.00017********1001电力变压器系统(1)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10KV以下变压器(容量560kv.A以下)系统1.00018********2001送配电装置系统(1)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10KV以下交流供电 断路器系统1.00019********2004送配电装置系统(1)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10KV以下交流供电 电缆交流耐压系统1.00020********8001接地装置(1)接地网(系统)系统1.00021********8002接地装置(1)独立接地装置2~6根接地极(组)系统1.00022********7002避雷器 电容器(1)避雷器lOkV以下组1.00023********7003避雷器 电容器(1)电容器1kV以下组1.00024********6001母线(1)母线系统10kV以下段1.00025 ********2002送配电装置系统(1)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1kv以下交流供电.(综合)系统8.00026********2003送配电装置系统(1)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10KV以下交流供电 负荷隔离开关系统1.00027********5001中央信号装置、事故照明切换装置、不间断电源(1)中央信号装置配电室系统1.00028闽********9001汽车运输(1)汽车运输装卸(2)汽车运输运输(3)人力运输 平均运距200m以内项1.00029B********0001安全防护工具(1)配电室规范化建设标准材料项1.000配电室照明30********8001配电箱(1)风机控制箱台1.00031********2001通风机(1)节能型低噪音轴流风机DZ-11-5A 250W 风量≥5000m/h(2)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设备及部件支架50kg以下(3)手工除锈一般钢结构轻锈(4)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 红丹防锈漆第一遍(5)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 红丹防锈漆第二遍(6)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 调和漆 第一遍(7)金属结构刷油一般钢结构 调和漆 第二遍(8)系统调整费 通风空调工程台2.00032********7001贮存装置(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ABC4套4.00033********3001装饰灯(1)应急灯YJD-322 2*20W套4.00034********1003电力电缆(1)铜芯电力电缆敷设ZRYJV-5*10(2)铜芯干包终端头1kv以下(截面16mm2以下)m30.00035030212001001电气配管(1)塑料管粘接.砖、混凝土结构暗配PVC20m45.00036030212001002电气配管(1)塑料管粘接.砖、混凝土结构暗配PVC16(2)接线盒m20.00037030212003001电气配线(1)管内穿线BV-2.5m100.00038030212003002电气配线(1)管内穿线BV-4m50.00039********1002小电器(1)二联单控开关个2.00040********1003小电器(1)单相二三极插座个14.00041********4001荧光灯(1)吊杆荧光灯YG2-1 40W套6.00042********4002荧光灯(1) 吊杆荧光灯YG2-2 2*40W套4.00043********8002配电箱(1)照明配电箱XSAII -18台1.000拆除工程44030201001001油浸电力变压器(1)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 变压器拆除Sll-M-200台1.00045********0002避雷器(1)氧化锌避雷器拆除HY5WS-17/50组1.00046********9001高压熔断器(1) 跌落式熔断器拆除HRW12-10F/100A组1.00047031102032001架空电缆(1) 绝缘架空电缆拆除JKLY J-10KV-1*50km0.030建筑工程一般土建电缆管沟m348010101002004挖土方(1)人工挖沟、槽(三类土深度2m以内)m362.50049040103002005余方弃置(1)三类土(2)5Kmm362.50050031301003001回填(1)槽坑回填砂人工摊铺夯实m348.880箱式变电站基础51010101002002挖土方(1)人工挖基坑(三类士深度2m以内)m313.04052010103001003土(石)方回填(1)人工填土夯实槽、坑m31.69053040103002006余方弃置(1)三类土(2)5Kmm311.35054040202001001垫层(1)C15垫层硂(现场搅拌)(碎石)m22.37055010407001001其他构件(1)C20压顶硂(现场搅拌)(碎石)m30.62056010302006001零星砌砖(1)零星砖砌体m32.80057020203001001零星项目一般抹灰(1)零星项目.水泥砂浆抹面m219.31058010417002002预埋铁件(1)预埋铁件安装t0.003低压柜基础59010101002003挖土方(1)人工挖基坑(三类士深度2m以内)m32.79060010103001004土(石)方回填(1)人工填土夯实槽、坑m30.76061040103002007余方弃置(1)三类土(2)5Kmm32.03062040202001002垫层(1)C10垫层硂(现场搅拌)(碎石)m20.28063010407001002其他构件(1)C20压顶硂(现场搅拌)(碎石)m30.08064010302006002零星砌砖(1)零星砖砌体m30.23065020203001002零星项目一般抹灰(1)零星项目.水泥砂浆抹面m26.87066010417002001预埋铁件(1)预埋铁件安装t0.001电缆沟67010407003001电缆沟、地沟(1)配电室电缆沟m29.90068********5002电缆支架(1)一般铁构件 制作(2)一般铁构件 安装t0.10069001电缆井70闽********6002电缆井设置(1)三盖电缆井2200*3500*1800座4.000二、技术要求(一)、变压器技术要求依据标准GB 1094.1—1996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 1094.2—1996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温升GB 1094.3—2003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GB 1094.4—2005电力变压器第4部分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GB 1094.5—2008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GB/T 2900.15—1997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GB 6450-86 干式电力变压器GB/T 10228-1997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17211-1998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T 117468-1998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 16927.1~2-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GB/T 10237—1988 电力变压器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外绝缘的空气间隙GB 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5273-85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GB 7328-87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GB 191-90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GB 4109-88 高压套管技术条件GB/T 5582-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 7354-2003局部放电测量GB 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GB 191-90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JB/T 10088-19996~220kV变压器声级JB/T 3837-1996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办法1.环境条件1.1安装地点:户外1.2海拔不超过1000m1.3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15℃1.4最大风速不超过34 m/s(相当于风压700Pa)1.5污秽等级:e级公称爬电比距值≥32mm/kV1.6地震烈度7度1.7防护等级:IP≥202.主要技术参数2.1变压器类型:干式电力变压器2.2变压器型号: YB22-12/0.4/400KVA 2.3相数: 三相2.4额定频率: 50HZ2.5额定容量:400kVA2.6额定电压:(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10.5/0.4kV2.7最高电压 (UM) (高压绕组/低压绕组): 11.5/0.4kV2.8调压方式:无载调压,±5% (±2×2.5%)2.9冷却方式:风冷2.10绝缘条件: 变压器的每一绕阻的绝缘水平和试验电压见下表。2.11电压等级(kV)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峰值)(kV)1028750.43-2.12绝缘耐热等级: F级或以上。2.13温升限值:变压器在连续额定容量稳态下的正常温升限值如下。绕组最高温升:100K(用电阻法测量)铁心、金属部件和与其相邻的材料: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出现使铁心本身、其他部件或与其相邻的材料受到损害的温度。2.14保护等级:IP≥20。2.15负载能力变压器能满足GB/T17211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规定的过负载能力。供方提供的产品在应急情况下,允许的最大短时过载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过载(%)102030405060允许时间min长期6045321852.16局部放电水平: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应在1.1倍最高相电压(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应在1.1倍最高电压)下,3min,高压线端测得的视在放电量不得超过10PC。2.17损耗要求4.16.1空载、负载损耗合格标准为不超过国家标准GB 20052-2006表4中的标准值的15%,总损耗不超过10%。4.16.2损耗引用的国家标准:GB 20052-2006表4额定容量SN kVA空载损耗检测标准损耗 W短路阻抗UK%空载P0 负载PKB(100℃)F(120℃)H(145℃) .设计、材料、元件及结构要求3.1铁心为改善铁心性能, 供方应选用优质、磁致伸缩量较小的低损耗的冷轧晶粒取向硅钢片,整个铁心采用不叠压铁轭和钢拉板(带)结构,并且铁心组件均衡严紧,不应由于运输和运行中的振动而松动。另外,变压器的铁心和金属件应有防腐蚀的保护层。3.2绕组变压器高压绕组应采用优质(无氧)铜质材料作导体。绕组设计应使电流和温度沿绕组均匀分布,并使绕组在雷电冲击全波试验时得到最佳的电位分布。3.3变压器承受短路能力3.3.1变压器运行在任何分接位置上,应能持续承受2S时间的外部短路耐热能力电流,并且其绕组温度不超过250℃(铜)。3.3.2变压器承受短路的动稳定能力:3.3.3变压器运行在任何分接位置上,应能承受国家标准GB1094.5-2003所规定的短路试验电流值而不损坏或位移。3.4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保护等级为IP20)或钢板(户外使用时)或三防(防锈蚀、防腐蚀、防盐雾)耐热复合板,并要求重量轻、安装拆卸方便、通风良好。3.5变压器一次和二次引线的接线端子,应有铜材制成,其接触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裂纹、明显伤痕、毛刺、腐蚀斑痕缺陷及其他影响电接触和机械强度的缺陷,且应有防松措施。3.6变压器应装设数显示式温度计,监测变压器运行温度,并设有测温报警跳闸接点。温度计应装于变压器上或前柜门上(带保护外壳变压器)。温度传感器与控制器应能承受对地3kV的工频耐压试验,并且能承受350℃的短时高温。3.7高压绕组表面(包封绕组树脂表面)易见位置,应有“高压危险”的标志。3.8变压器应设有承受整体总重量的起吊装置。变压器应装有底脚,其上设有安装用的定位孔,孔中心距离(纵向尺寸按标准值选取)。3.9变压器铁心和金属件均应可靠接地(铁轭螺杆除外)。接地装置应有防锈镀层,并附有明显的接地标志。3.10配装风冷装置的变压器,其风扇应由热保护装置自动控制,且选用低噪声的轴流风扇。3.11防锈要求变压器保护外壳及其附件除有色金属、镀锌铁件和复合板材外,所有金属件均应除锈喷漆,油漆均喷浅驼色且具有自防污能力,并采取措施防止运输和吊装中漆层剥落与变质,否则变压器安装完毕后应重新喷一次漆。3.12报警和跳闸接点的要求变压器应设有下表所列的变压器保护用的报警和跳闸接点,并应在投标书中提供所有继电器的时间常数和断流容量(最大VA)。序号继电器名称报警或跳闸电压1干式变压器用温度控制器开门报警或跳闸直流220V3.13本系列产品应保证在正常运行及维护的条件下,预期寿命不少于20年。4.试验变压器应能承受下列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并且各项试验结果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4.1型式试验项目或索取试验资料项目4.1.1雷电冲击全波试验;4.1.2温升试验;4.1.3防火性能测试;4.1.4气候测试;4.1.5环境测试;4.1.6外壳防护等级试验。4.2出厂试验项目4.2.1绕组电阻测定;4.2.2绕组对地绝缘电阻测量;4.2.3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的校定;4.2.4空载损耗及空载电流测量;4.2.5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4.2.6外施耐压试验;4.2.7感应耐压试验;4.2.8局部放电测量 (对包封线圈并采用树脂浇注工艺的变压器);4.2.9铁心绝缘电阻测量;4.2.10温度测量装置 (如果有) 的校验 (提供校验或试验报告)。4.3特殊试验项目4.3.1声级测量;4.3.2短路测试;4.3.3风扇电机所吸取功率测量。5.包装运输5.1铭牌的要求5.1.1 铭牌每台变压器应装有铭牌,铭牌上表示的内容应符合GB 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中第7条的规定和GB6450-86第2.2条款的规定。5.1.2变压器铭牌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并应固定在明显可见位置。铭牌上标志的项目内容应清晰且牢固。5.2包装5.2.1供应商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和采购人的实际运输条件, 将变压器本体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适合于铁路、公路和水路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好,并将全套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外形出厂图、运输尺寸图、产品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应妥善包装防止受潮。包装箱所用材料不允许采用国家当前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松木等材料。5.2.2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在箱内,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表明“防尘”、“防潮”、“防止 损坏”、“向上”、“勿倒”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5.2.3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能有重号。包装箱外壁的文字与标志应耐受风吹日晒,不可因雨水冲刷而模糊不清,其内容应包括:(1) 合同号;(2)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3) 变压器名称及型号;(4) 毛重和变压器总重;(5) 包装箱外形尺寸;(6) 制造厂名称;(7) 包装箱储运指示标志:“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等字样。6.变压器其它要求1.生产能力、经验、业绩1.1生产厂家具有设计、制造YB12-0.4系列干式变压器或同类更优产品的能力和经验,并列出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清单(要说明设备的产地、厂家)。1.2干式变压器的主要制造原材料(铁芯、环氧树脂、铜线、铜箔)均要求采用进口原材料,生产厂商须说明原材料的产地、厂家和品牌,并列出清单。2.产品质量、结构及技术要求2.1设备选型:YB22-12/0.4/400KVA2.2产品应具有低噪音、低损耗、低局放、低温升。生产厂商应书面说明噪音(dB)、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局部放电、最高温升等有关技术参数。提供产品国家级检验报告。2.3高、低压线圈全部采用在真空状态下进行环氧树脂加填料浇注成型,生产厂家应说明线圈气道的结构方式及铁心的结构方式。2.4冷却方式及风冷系统强迫空气冷却(AF)时,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过负载能力应≥150%。须对冷却方式及风冷系统做必要说明。2.5温控、温显系统(1)温控系统根据绕组温度,控制冷却风机运行。(2) 温控系统须具备超温报警、超温跳闸及控制系统故障保护(如风机过载、断相等)、信号输出等功能。(3) 直观显示各相绕组温度和最高温度相绕组跟踪显示,运行人员可随时了解干式变压器运行温度。2.5干式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线和保护接地线需由成交供应商提供。3.主要技术参数:3.1.电压额定等级:10KV/0.4KV3.2.额定容量:400KVA3.3.分接范围:±2×2.5% 3.4.额定电源频率:50 Hz 3.5.联结组别:Dyn11中性点接地方式: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3.6.空载电流Io:1.4%3.7.阻抗电压:6%3.8.工频耐压:高压侧35KV低压侧3KV3.9.冲击耐压(峰值):75KV3.10.噪音水平:≤55dB3.11.高压绕组:线绕3.12.低压绕组:箔绕3.13.绝缘等级:F级 3.14.空载损耗: ≤1520W工作温度75℃3.15.负载损耗: ≤6960WF(t)=120℃3.16.局部放电:≤5pc(二)、低压开关柜1、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的要求: GB 7251-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 946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T 4942.2 低压电气防护等级; GB 3047.1 面板、架和框的基本系列;GB 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设备交接试验标准。2、低压配电柜应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而且结构合理、可靠性高、能耗低、无污染、操作保养和维护简便。低压配电柜内设置的塑壳断路器、框架路器需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CCC认证证书,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3、低压配电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结构设计应保证操作、运行、维修和检查时的安全可靠。各电气元件动作时产生的热量、电弧、冲击、震动、磁场或电场,不得影响其它电气元件的正常工作。4、低压配电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外露结构件外形应平整。所有焊接处须均匀牢靠,无裂缝、夹渣,无明显变形。柜内各抽屉单元的推进、拉出机构应轻便灵活,同一容量的抽屉单元应能灵活互换。5、抽屉单元应有可靠的机械联锁装置,通过操作手柄控制,具有明显的准备、合闸、试验、抽出和隔离位置。要求低压柜在故障状态时,应具有压力释放功能。低压配电系统中的接地方式为TN—S,柜内设置的PE铜汇流排和N铜汇流排彼此绝缘,且PE铜汇流排与柜体绝缘及除总接地点外PE线再无任何接地点。6、市电与柴油发电机组的电源切换柜中,两侧电源开关间应有电气联锁及机械联锁,防止发电机组向市电倒送电。主进线、母联开关的联锁要求见设计图纸说明。7、低压柜其他要求(1) 设备名称:低压配电柜,含低压柜与低压柜之间联络封闭母线及低压柜与变压器之间封闭式优质铜汇流排,载流量要满足设计要求。(2) 设备型号及规格低压抽出式配电柜,型号为: GCK系列(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规格详见低压系统图及配电室电气平面图。(3) 柜体结构:1.柜体骨架、侧板、顶盖、中间隔板、后门及元件安装板等采用专用螺钉和紧固件装配而成,主框架和门板应采用≥2.0mm的优质钢板,其余材料为2mm冷轧钢板。4个模数以上采取加固措施。2.母排选用国内优质紫铜汇流排,纯度要求达到99%或以上;铜汇流排截面和载流量要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3.抽屉柜各功能单元完全隔离,应有固定间隔。垂直母排通过专用过度连接头与主母排相连。4.每一抽屉应为一个独立回路单元,同类抽屉可互换,无卡阻现象。5.每一抽屉面板均应设中文字符标识,标识功能单元位号。6.每一抽屉上均装有一个专门的操作机构,用于分断和闭合开关,并备机械连锁等多种防误操作功能。7.抽屉应有一套“断开”、“试验”、“工作”、“移出”四个位置的定位装置,并有限位和锁扣指示,便于运行和测试。8.每个回路设运行和停止指示灯。9.备用回路均装设元器件,元器件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图纸设计要求。10.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11.内部二次接线电流回路采用NH-BYJ-2.5,其他控制回路采用NH-BYJ-1.5,留有30%余量,且连接线的两端均有永久性标牌圆形管。12.二次端子予留25%裕量。13.内部所有安装电器梁为电镀锌处理。14.柜内要求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并有要求防尘、防虫鼠。15.接地母线以设计图纸为准。16.柜体外表喷塑,颜色为浅灰,色标为B05。 (4)设备主要技术参数:1.额定工作电压:AC380V。2.额定绝缘电压:AC660V。3.频率: 50HZ。4.相数:三相五线。5.电气间隙:主母线、分支母线和主电路连接件之间与接地金属构件之间不小于8mm。6.爬电距离:主母线、分支母线和主电路连接件之间与接地金属构件之间不小于12.5mm。7.进线柜、母联柜的主开关:采用框架抽出式断路器,具体技术参数、规格参见招标图纸。品牌应为合资或国内知名品牌系列同等或更高质量等级产品。8.出线柜的断路器:8.1框架式断路器,具体技术参数、规格参见设计图纸。8.2塑壳断路器,具体技术参数、规格参见设计图纸。8.3框架式断路器和塑壳断路器应选用同一品牌,品牌应为合资或国内知名品牌系列同等或更高质量等级产品。9.低压封闭母线均要求采用空气绝缘型母线,低压柜与低压柜之间联络母线及干式变压器到低压柜侧向母线,均由开关柜生产厂家根据现场情况制作并加工,并负责与干式变压器出线铜汇流排进行衔接。10.多功能电表,要求电量测量精度等级0.5S,采用图形点阵LCD中英文菜单或12位LED显示,要求带有RS485接口、MODBUS-RTU通讯协议及0/4—20mA或0—5/10V变送输出。可采用江阴斯菲尔、上海安科瑞、上海纳宇、南京因泰莱同等或更高质量等级产品。技术性能要求须符合图纸要求。11.带有分励线圈的回路应在柜顶预留DN20消防联动线进线孔,并在柜侧设置控制线接线端子。12.各干式变压器低压侧出线为侧出,干式变压器外罩与低压柜紧靠,母线铜汇流排直联,并向干式变压器供应商提供安装尺寸图纸。提供母线槽3C认证,否则为无效投标。13. 其他元器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图纸;投标供应商也可选用更高质量等级产品,但评审时应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投标供应商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4.保护接地:进线保护导体端子与裸露导体之间的电阻≤100mΩ15.设备的制造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制作,柜内所有元件和材料应为阻燃或不燃产品。16.须提供相应的操作工具及备品备件。(5) 质量监造:在设备制造期间,采购人有权派检验人员对所需产品和所有的附属材料进行出厂前检验和实验并监造,制造厂商应提供必要的工具、有关资料和人员配合,并负责全过程费用。但这并不代替或减轻供货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6) 质量保证1.供货设备除满足本技术附件外,该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鉴定,并有良好的运行经验证明。2.供应商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元器件及实验等均满足。塑壳断路器、框架断路器选用品牌为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智能电容选用品牌为国内知名品牌。数显表选用品牌合资品牌。低压配电柜内二次元器件及导线须采用国产优质名牌。3.要求供应商有质量承诺。供应商要承诺投入最强的技术力量,最先进的工艺装备,保证为贵单位提供最优的产品。供应商要承诺选用质量最优的元器件、配套件,如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7) 设备出厂前检验:在设备出厂前,要求乙方对设备进行如下实验或检验1.出厂实验:1.1通电操作实验1.2介电强度实验1.3保护措施和控制回路的检查1.4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实验2.检查连接结构与电器零件是否有损伤或松脱。3.柜内是否清洁,是否留有异物。4.装置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兆欧。5.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合理,按ZBK36001-89中有关条款考核,因柜体内部接地不良产生的后果由制造厂家负完全责任。6.设备出厂前,提前10天通知采购人到供应商所在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内容按技术协议有关规定进行。7.供应商在交货前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体积作出明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书证明设备与投标文件所述相符。(8) 包装与标记:1.全部货物的包装应符合GB3084《电力传动控制站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的规定,并适合长途运输。二次运输装卸的坚固包装应根据货物的种类和包装要求加以防潮、防腐、防锈防霉等保护措施。2.包装不善造成的设备缺损由供应商负责处理。3.供应商供货时应用不褪色涂料在包装外做如下标记:货物名称、箱号/件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到站/发站、收货人/发货人、标段号、吊装点等标记。4.包装箱内装箱单及必须的校验记录、图纸等装箱资料应齐全。(9) 资料及其交付:1.装箱文件清单2张2.产品合格证明书1套3.操作和维护使用说明书4套。4.安装接线图4套。5.产品测试报告1套。6.备品备件清单2套注:1、《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中的主要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或重大负偏离。2、若《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中的内容与原理图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原理图中的内容为准。3、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备品备件,除本采购文件和设计图纸《电力配电装置图纸》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国际单位制(SI)。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元器件、材料等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的3C认证、高压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入网许可手续等强制要求的,否则评委会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三)电力电缆技术参数和要求:1、执行制造标准及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GB/T 12706—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2GB/T 2952—2008电缆外护套3GB/T 3953—2009电工圆铜线4GB/T 3956—2008电缆的导体5GB/T 6995—2008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6GB/T 2951—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7GB/T3048—2007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8GB/T 18380—2008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9GB/T 2951—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注: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投标产品还应满足其他相关未提及的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2、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2.1导体2.1.1导体采用优质无氧铜,其组成、性能及外观符合GB/T 3956规定的第2种不镀金属层退火铜导体。2.1.2高压交联电缆导体采用多根绞合紧压圆型结构工艺生产。2.1.3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毛刺,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2.2绝缘2.2.1绝缘材料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材料。2.2.2绝缘厚度测量值的平均值按GB/T 12706.2-2008附录B(标准的附录)《数值修约》修约到0.1mm后,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厚度;最小测量值不低于规定标称值的90%-0.1mm。导体或绝缘外面的任何隔离层或半导电屏蔽层的厚度不包括在绝缘厚度之中。2.2.3绝缘标称厚度不小于标准规定。2.3缆芯及内衬层2.3.1三芯电缆在缆芯上有一内衬层。2.3.2电缆的内衬层为无纺布,填充采用PP绳(聚丙烯),内衬层及填充绳皆为非吸湿性材料。2.3.3无铠装层的三芯电缆外形基本圆整。2.3.4内衬层和填充物符合下述规定:a. 无铠装层的三芯电缆采用绕包内衬层。b. 圆形绝缘线芯电缆在绝缘线芯间的间隙密实填充,并采用绕包带绕包。c. 内衬层和填充物的材料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与电缆绝缘材料相兼容,不产生不良影响。2.4 铠装2.4.1钢带铠装结构尺寸符合GB 2952 和GB/T 12706.2-2008第12条规定。采用镀锌钢带,具有较好的防腐性能。2.4.2铠装电缆,在电缆芯上挤包不透水的内护套,也称隔离套,隔离套材料符合标准规定,其厚度按GB/T 12706.2-2008第12.3.3条规定计算。2.4.3钢带铠装螺旋绕包在内护套上,间隙绕包两层,每层绕包间隙不大于钢带宽度的50%。外层钢带的中间大致在内层钢带间隙上方,以保证铠装电缆敷设时有较好的弯曲性能。2.5外护套2.5.1高压电缆外护套采用符合GB/T 8815-2008《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稀塑料》规定的HⅠ-90型护套料。2.5.2若无其他规定,电缆挤包护套标称厚度按GB/T 12706.2-2008附录A《确定护层尺寸的假设计算方法》和GB/T 12706.2-2008中第13.3条规定计算。2.5.3无铠装多芯电缆护套的标称厚度不小于1.8mm。护套直接包覆在铠装、金属屏蔽或同心导体上的电缆,护套的标称厚度不小于1.8mm。2.5.4包覆在光滑圆柱体(例如挤包内衬层、金属套或绝缘)表面的外护套,其厚度测量值的平均值,按GB/T 12706.2-2008附录B(标准的附录)《数值修约》修约到0.1mm,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厚度,其最小测量值不低于规定标称值的85%-0.1mm。包覆在不规则圆柱体表面的护套(例如没有内衬层的无铠装三芯电缆护套;挤入缆芯空隙,或者直接包覆在铠装上,金属屏蔽上或同心导体上的护套)和隔离套的厚度,其最小测量值不低于规定标称值的80%-0.2mm。2.6 电缆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高低压电缆可选用不同厂家生产的电缆。表1额定电压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稀护套电力电缆主要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技术指标1导体直流电阻(20℃)Ω/km符合GB/T 3956-2008规定2交流电压试验kV/min30.5/5不击穿34h电压试验(4U0)kV35不击穿4绝缘混合料机械性能老化前抗张强度最小N/mm212.5断裂伸长率最小%200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最大%±25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最大%±25热延伸试验载荷下最大伸长率%175冷却后最大永久伸长率%15收缩试验最大允许收缩率%4吸水试验重量最大增量mg/cm215护套混合料机械性能老化前抗张强度最小N/mm212.5断裂伸长率最小%150老化后抗张强度最小N/mm212.5抗张强度变化率最大%±25断裂伸长率最小%150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最大%±256聚氯乙稀护套混合料高温压力试验试验温度(偏差±2℃)℃907聚氯乙稀护套混合料低温性能试验老化前试验直径<12.5mm冷弯曲温度(偏差±2℃)℃-15不开裂哑铃片的低温拉伸试验温度(偏差±2℃)℃-15冷冲击试验温度(偏差±2℃)℃-15不开裂8聚氯乙稀护套混合料抗开裂试验153℃±3℃1h不开裂9局部放电试验1.73U0时局部放电最大值pC510电缆不延燃经GB/T 18380.1-2008规定试验通过11阻燃电缆阻燃性能经GB/T18380.3-2008规定试验通过12电缆不圆度%≯15表2额定电压0.6/1kV聚氯乙稀绝缘电力电缆主要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技术指标1导体直流电阻(20℃)Ω/km符合GB/T 3956-1997规定2交流电压试验kV/min3.5/5不击穿34h电压试验(4U0)kV2.4不击穿4体积电阻率ρ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Ω.cm10105绝缘电阻常数Ki 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MΩ.km0.0376绝缘混合料机械性能老化前抗张强度最小N/mm212.5断裂伸长率最小%150老化后抗张强度最小N/mm212.5抗张强度变化率最大%±25断裂伸长率最小%150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最大%±25高温压力试验试验温度(偏差±2℃)℃80压痕深度最大%50低温性能试验老化前试验直径<12.5mm冷弯曲温度(偏差±2℃)℃-15不开裂哑铃片的低温拉伸试验温度(偏差±2℃)℃-15抗开裂试验不开裂7护套混合料机械性能老化前抗张强度最小N/mm212.5断裂伸长率最小%150老化后抗张强度最小N/mm212.5抗张强度变化率最大%±25断裂伸长率最小%150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最大%±258聚氯乙稀护套混合料高温压力试验试验温度(偏差±2℃)℃80压痕深度最大%509聚氯乙稀护套混合料低温性能试验老化前试验直径<12.5mm冷弯曲温度(偏差±2℃)℃-15不开裂哑铃片的低温拉伸试验温度(偏差±2℃)℃-15冷冲击试验温度(偏差±2℃)℃-15不开裂10聚氯乙稀护套混合料抗开裂试验150℃±3℃1h不开裂11电缆不延燃经GB/T 18380.1-2008规定试验通过12阻燃电缆阻燃性能经GB/T18380.3-2008规定试验通过13电缆不圆度%≯15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需求,选择满足或高于采购要求货物参与投标。除上述各章中要求投标供应商回答的内容外,应回答以下问题及提交有关资料。1、根据采购需求,详细且完整列采购货物品牌、规格或型号、制造商及产地。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明投标货物生产时所执行的标准。如执行的标准有技术偏差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必须写明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设备主件及配件材质、制造厂厂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重量;出厂检测的相关数据及安装、维护的注意事项等。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份,投标文件需提供下列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1) 规格、性能偏差表2) 技术规格书、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3) 货物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4) 货物的供货范围及配套件清单;5) 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6) 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7) 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8) 近几年来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及业绩表9) 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0) 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承诺12)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4、提供由省级或以上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5、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交货时间保证、资金保证等方面内容介绍。6、投标供应商对在保修期内所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保修期后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详细说明;投标供应商对满足文件要求或更高条件的售后服务的承诺或优惠措施。7、供应商应提供证明相关企业实力资料,如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8、供应商应提供证明规模资料(含技术人员、设备及生产线情况资料)。9、本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 投 标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等;(2) 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必要文件;(5)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6) 以 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投标供应商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逾期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2 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数量单价小计交付期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如果该表格不够填写,请按同样格式增加一行或一页表格。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3投标价格表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1投标货物序号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易损件价8专用工具价9技术服务费10安装费11运输(至目的港或目的地)12保险13其它14投标报价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第1栏投标货物序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序号。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4 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子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小计(元)本项目合计总价:注:1、请按照主要货物、其他货物、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分别列出清单报价。 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字:日期: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数量备注注:按主要货物分别填写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7资格声明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可靠的和准确无误的。我方对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附后:1、公司简介2、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其他……3、类似业绩表(格式自拟)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概况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主要负责人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他情况:工厂名称和厂址正在生产的货物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期等)。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度国内出口总额所属财团(如有的话):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兹有 (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招标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E-mail: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0 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投标供应商根据货物的售后服务网点做详细说明)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1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列成表格,格式自拟,并附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2 质量保证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商务要求做详细回答)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做出如下承诺:1、若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司交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服务费。2、如违约,我方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格式15 其他需要提供和说明的材料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如投标供应商银行资信、国家级节能证书、环保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招标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1. 编号 《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2.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3. 履约保证金;4. 《中标通知书》。第二条货物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如下:采购货物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投标产品规格参数及技术参数投标产品品牌和型号投标单价(元)数量投标总价(元)备注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第三条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现货、原厂原装、全新,符合本合同及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乙方对货物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第四条服务1. 乙方交货后,保证对保质期内的货物质量的技术支持和维护。2. 保质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予更换。3. 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4.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提供质量问题解决方案,保证货物正常工作。5. 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技术培训及安装,详见售后服务说明。第五条合同金额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 小写元)。2. 本合同总金额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培训、税收、装卸及搬运、保险、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售后服务以及中标服务费等费用。3. 当遇到甲方需求变更等原因,使合同货物的规格、数量改变时,以实际供货的规格、数量核算总金额。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完成施工时限和方式1. 交货时间:于 年月日之前。2. 具体货物:见采购货物清单。3.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 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质保书。5.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完成施工安装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2.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第八条验收1. 乙方到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2. 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检验,若发现所验与合同约定的货物不符或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3. 乙方所供货货物如在使用时出现非甲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也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十条违约责任1. 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付清。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该批货物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3. 合同约定货物的型号、数量有变更时,甲方至少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4.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4.1 所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的;4.2 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4.3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的;4.4 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的。5. 乙方逾期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 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6. 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7. 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施工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商采购办协调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裁决。第十二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 本合同履行中若出现货物数量的增减,则以实际数量结算。3. 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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