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965.35万元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7731001001 |
建设单位: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标段(包)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 |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与哈尔滨大街交汇西南角(大连路消防救援站院内实训楼内部) |
总投资(万元):965.35 |
建筑面积:9727.00平方米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范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8月01日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 |
投标地点: |
招标联系人:张志 | 联系电话:0431-77787119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4日 16时00分 |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JSRH2021072(TJ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站工程项目由长经经发审字【2017】67号《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598平方米,新建消防站1处,总建筑面积9726.73平方米,包括消防站综合备勤楼5103.41平方米,消防安全训练楼4623.32平方米,室外训练场1540.37平方米,道路与停车场面积3561平方米,绿地面积3070.8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消防救援站实训楼真火和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与哈尔滨大街交汇西南角(大连路消防救援站院内实训楼内部); 2.5 计划工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8月1日; 2.6 招标控制价:965.3459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20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1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3.13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1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6188号1508室 联 系 人:张志 电 话:0431-77787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 系 人:陈 婷 联系电话:0431-8054602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4日 16时00分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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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系统建设 模拟训练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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