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高清直播设备招标公告
盐池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高清直播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高清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摄录一体机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融媒体中心 | ||
行政区域 | 盐池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15: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 ||
预算金额 | ¥41.2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金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51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融媒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永盛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86*****25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金鹏 | ||
附件: | |||
附件1 | 盐池融媒体中心--招标文件11.18定稿.pdf |
项目概况
盐池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高清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2021-ZC012
项目名称:盐池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高清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盐池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高清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4241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质保服务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
方式:邮件或现场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供应商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磋商,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委派人员须近期未到过高中风险地区,未途经高中风险等地区返宁或到宁(或从外埠到宁、返宁后已按要求隔离满28天,未出现任何症状),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3)供应商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行程码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供应商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郝永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86*****251
联系方式:王金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鹏
电 话: 18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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