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施工项目NTGJT-3GCMT-SG标段招标公告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施工项目NTGJT-3GCMT-SG标段招标公告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港池 1#-3#泊位码头工程施工项目NTGJT-3GCMT-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已由通州湾示范区港口管理局以《关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港池1#~3#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通州湾港审〔202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港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港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港区北部港区三港池西段,拟建2个10万吨级和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20万吨级)以及连接后方引堤,岸线长度约923m,引桥长度约142.6m,引堤工程长度约2982m。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型式;引桥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引堤工程采用大型充填袋+吹填砂的斜坡堤结构形式;本工程疏浚工程总疏浚量约为1190.5万m3(含施工期回淤95万m3),其中约182万m3作为引堤充砂袋和吹填引堤堤心的用砂来源,其余土方外抛至指定抛泥区。
(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NTGJT-3GCMT-SG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堤工程和码头工程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码头工程包括回旋水域和停泊水域疏浚(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码头主体工程(含廊道)、引桥工程以及配套的给排水消防工程、照明工程、通风除尘工程、导助航工程、房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供电、控制、通信工程与码头工程(含引桥、廊道)结构相关的工程等。码头主体工程中靠船墩结构应满足1.5万吨江海直达船靠泊需要,视情实施。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总工期:27个月,自发包人通知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
重要节点工期:(1)引堤工程自开工起10个月内具备宽度不少于10米的工程车辆通行条件;(2)码头工程在交工验收前6个月须具备工艺设备安装条件,具体内容及工作分界面在合同中明确。
质量要求: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交工质量鉴定合格,按《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竣工质量评定优良,确保省级优质工程。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确保省级平安示范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2)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项国内5万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工程施工业绩和一项长度一公里及以上的沿海海堤(海上围堤或防波堤)的施工业绩。
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以投标人报表“表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
2、5万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工程业绩必须为新建工程,不包括改扩建工程、舾装码头、修船码头;建设规模不含结构预留或结构受力或结构兼靠等级,下同。
(3)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引堤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执业资格证书,201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个5万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个5万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c.项目副经理(引堤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长度一公里及以上的沿海海堤(海上围堤或防波堤)施工项目的施工经验;
d.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担任过一个沿海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e.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专业配备全面,人员素质、数量、能力满足施工技术管理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4。
f. 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本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a.5万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工程业绩必须为新建工程,不包括改扩建工程、舾装码头、修船码头;建设规模不含结构预留或结构受力或结构兼靠等级。
b. 上述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苏建建管【2016】707号、《南通市工程项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指南》(通治欠办发【2020】16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1号楼
邮政编码:226330
联 系 人:王鹍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王普瑞、卢义荣
联系电话:180*****396、136*****758
传 真:****-********
8.其他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开标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时采取腾讯会议直播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第二信封的解密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1 年12月9日10:30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 11:00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给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
(7)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性审核,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9)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10)招标文件费用开票等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孙秀娟,联系电话:****-********、13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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