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遴选美沙酮维持治疗智能设备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遴选美沙酮维持治疗智能设备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为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智能设备项目的招标工作,我单位决定公开遴选该项目的供应商,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美沙酮维持治疗智能设备项目
采购内容:美沙酮维持治疗智能设备等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98236.9元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有意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不接收邮寄资料);
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西路与江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20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7)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它材料要求
1、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2、唯一报价,供应商自行报价,但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且须详细列明报价的明细(详见附件);
3、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材料(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5、需提供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盖单位公章)。
四、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胶装),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送至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6楼(不接收邮寄),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遴选评审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择优选取法”评审,从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多家报名参选单位中选取优质单位中选。
六、结果公示
遴标结果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可登录查询。
对本次遴选公告有疑问,请联系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
附件:项目清单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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