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1年美丽宜居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公告

法库县2021年美丽宜居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1年美丽宜居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1-18 至 2021-11-25
撰写单位: 辽宁新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库县2021年美丽宜居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1年美丽宜居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4-00158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1年美丽宜居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93,896.00
最高限价(元):3,493,896.00
采购需求:

为30个美丽宜居村垃圾分类试点采购垃圾分类车、垃圾桶、宣传板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02,652.00
最高限价(元):3,502,652.00
采购需求:

为26个美丽宜居村垃圾分类试点采购垃圾分类车、垃圾桶、宣传板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采购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采购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采购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5、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供应商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的投标文件须为具有目录的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后扫描的PDF文件。
6、本项目报名材料
请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传至邮箱:********16@qq.com。
报名材料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新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奉天街346号1-7-8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塔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美丽宜居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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