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属地:吉林省长春市
所属行业:市政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FZ*******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JLFZ*******
2.3控制价:554366元;
2.4招标范围: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全过程监理;
2.5建设地点: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2.7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5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开户行许可证;
(7)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8日10:00,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85*****025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5*****910
附件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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