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9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ZB-*******

2、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145,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4,145,000.00元,项目概况: 5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3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3座垃圾站提升改造(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公共事业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02 08:00:00至 2021-12-2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依法免税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3、开标时须携带以上资料一套(标袋封装),资格审查时查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25 17:30:00止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或带领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9 14:30:00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名称: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莲湖东路支行账号:****************25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9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ZB-*******

2、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145,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地坑式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4,145,000.00元,项目概况: 5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3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3座垃圾站提升改造(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公共事业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02 08:00:00至 2021-12-2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依法免税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3、开标时须携带以上资料一套(标袋封装),资格审查时查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25 17:30:00止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或带领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9 14:30:00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名称: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莲湖东路支行账号:****************25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第一职业中专营业房三楼西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标签: 垃圾压缩站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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