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现象级民生新闻融媒体平台(一期)-03包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全国现象级民生新闻融媒体平台(一期)-03包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全国现象级民生新闻融媒体平台(一期)-03包进口产品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全国现象级民生新闻融媒体平台(一期)-03包项目编号:QXTD-********3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1、IP化新媒体制作系统2套2、流媒体传输转换系统1套3、流媒体转换盒2套金额:747,000产品用途:流媒体多屏联动制播平台用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PPP项目: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1-11-18至2021-11-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详见论证意见表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论证意见表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贵州广播电视台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南路149号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黔信通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招标一部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70号贵阳恒大翡翠华庭第3栋21层2114号3、财政部门代理全称:贵州省财政厅联系人:叶科长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府大院7号楼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044335/****************219.pdf" target="_blank">专家签到表.pdf****************/********044343/-****************664.pdf" target="_blank">论证意见表.pdf
发布时间:2021-11-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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