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建设分公司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车辆租赁
新能源建设分公司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车辆租赁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能源建设分公司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车辆租赁服务
合同编号:XNYJS-FY-[2021]第24号(总024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新能源建设分公司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场址区距离大庆市区约40km。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1.2.1招标范围
主要车辆租赁服务包括下列项目:
(1)汉兰达越野车2辆、其他类型越野车2辆
要求:排量2.0T及以上,四驱,购置5年及20万公里以内车辆,车辆必须购置全险(乘客座位险不低于30万),无大修、无重大事故,东北籍牌照;
(2)驾驶员:4名
要求:C1及以上驾驶证,3年及以上驾龄,5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有驾驶长途经验的驾驶员,服从业主管理的出车时间及要求。
具体租赁车辆及驾驶员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提供项目建设期间建设管理人员用车;
(2)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年审、救援。
1.2.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3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租赁服务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相关人员资格
驾驶员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
1.5业绩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在国内承担过至少1个车辆租赁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1.7.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1.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11.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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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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