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招标公告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招标公告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c(2014)―18号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石泉县杨柳新区

联系方式:189*****30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泉县财政路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A标段:数控技术应用,完成项目顶层设计,组织、聘请专家带领该校教师完成除专业信息化建设之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六项和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建设、社会服务功能建设;B标段:机电技术应用,完成项目顶层设计,组织、聘请专家带领该校教师完成除专业信息化建设之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六项和建立校企合作产业发展基地及其运行机制建设;C标段:旅游服务与管理,完成项目顶层设计,组织、聘请专家带领该校教师完成除校内实训室、基地建设之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七项和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互培互聘、学生顶岗实习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服务机制建设;D标段:汽车运用与维修,完成项目顶层设计,组织、聘请专家带领该校教师完成除专业信息化建设之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六项和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建设。(详细招标内容见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

项目用途: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4、提交企业注册地或本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A标段、B标段、D标段投标人必须与相关专业企业有直接隶属关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团队、研发成果(依相关文件为依据)。

6、C标段投标人必须有旅游专业建设资质、专家团队和建设成果。

7、具有指导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的能力和经验,至少实施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两所学校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依合同原件为依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上述为投标商必备资质。报名时,请各投标商携带以上要求的原件预审。请各投标商携带以上要求的原件在招投标现场进行查验。有任何缺项、不符合要求和验证为虚假项均视为无效资质和无效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17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石泉县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根据开标时间,请各投标商提前半小时至开标时间递交标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标书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权。

2、开标时间:

2014年4月10日上午09?00 开启A标段。

2014年4月10日下午14?30 开启B标段。

2014年4月11日上午09?00 开启C标段。

2014年4月11日下午14?30 开启D标段。

3、开标地点:石泉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杨海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6325640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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