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EPC工程总承包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招标公告

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EPC工程总承包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招标公告


[0]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SFJSZ********14项目名称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项目
标段编号YZSFJSZ********14001标段名称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8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1月23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润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60.0% ,私有资金4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润泰665号地块房地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花园东路南侧、中兴路西侧
2.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65442m2,其中:住宅约42644m2,商业用房约450m2,地下建筑面积约20724m2。
2.1.3 合同估算价:35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5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9日,竣工日期:2023年07月15日
2.1.5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图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空调、电梯、消防、通风、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室外市政配套、智能化、景观绿化、亮化、绿建及节能等所有设计工作。施工部分:根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方、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空调、电梯、消防、通风、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室外市政配套、智能化、景观绿化、亮化、绿建及节能等设计、专业或专项设计及其它需要进行深化设计内容的施工和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程保修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08月0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6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中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 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润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六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杨小新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qq.com
十、备注
备注:

2021年11月1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地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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