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人民法院机房及监控室改造招标公告
级人民法院机房及监控室改造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机房及监控室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银政采工计字(2014)08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受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建设资金为国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1、采购编号:NXBFHJ********
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及监控室改造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计算机网络机房改造;
二标段:监控系统及周界报警系统改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2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依法纳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自2013年10月-2013年12月份期间的缴费清单)、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标段:具有建筑智能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
二标段: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月14日至 2014 年 3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联系电话:153*****399、****-*******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7、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召开投标答疑会;召开答疑会时间:2014年3月25日 上午10:00
召开答疑会地址: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府大院西区东门1-1号)
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按答疑会要求时间准时参加,如不参加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截止时间:
8.1 2014 年 4月 3日 上午 09 时 30分(招标人自 上午 09 时 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2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 2014 年 4月 3 日 上 午 09 时 30 分;
9.2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193号
10、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马庆宁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侯宪峰 联系电话:*******
地 址:银川市上海东路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莉 联系电话:*******
地 址:银川市兴庆府大院1-1号营业房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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