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路(龙凤北大街-凤鸣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龙腾路(龙凤北大街-凤鸣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龙腾路(龙凤北大街-凤鸣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程编号:SG0507G21013
招投标监管部门: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龙腾路(龙凤北大街-凤鸣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人: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5345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764平方米,彩色沥青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6385平方米,路缘石2974米,树池壁1151米;道路新建双侧雨排管线,钢筋混凝土承插管DN800—DN1000共1210米,雨水检查井27座,雨水口26个;道路新建双侧LED路灯30套,路灯电缆2730米;路面施划交通标线2319平方米,路侧设置交通标志牌21个,两处交叉口设置信号灯岗;新建9孔φ110混凝土包封管道570米;道路两侧新建26个枪式摄像机。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建设批准部门: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龙发改发〔2021〕233号文件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计划投资(万元):1515.185043万元。
二、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表
标段编号: | SG0507G21013 | 标段名称: | 龙腾路(龙凤北大街-凤鸣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
控制价(万元): | 1515.18504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开工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注:开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
竣工日期: | 2022年6月20日 | |||||
标段包括的单(子)项工程信息 | ||||||
编号 | 名称 | 工程特征 | ||||
SG0507G21013 | 龙腾路(龙凤北大街-凤鸣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5345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764平方米,彩色沥青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6385平方米,路缘石2974米,树池壁1151米;道路新建双侧雨排管线,钢筋混凝土承插管DN800—DN1000共1210米,雨水检查井27座,雨水口26个;道路新建双侧LED路灯30套,路灯电缆2730米;路面施划交通标线2319平方米,路侧设置交通标志牌21个,两处交叉口设置信号灯岗;新建9孔φ110混凝土包封管道570米;道路两侧新建26个枪式摄像机。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3.1本工程的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明资格条件:
标段编号: | SG0507G21013 | 标段名称: | 龙腾路(龙凤北大街-凤鸣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投标保证金(万元):30万元 | |||
投标人要求: | 资质等级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经理要求: | 资格要求 |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道路或道桥或路桥或公路专业高级职称。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本项目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记录,同时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核查。 | |
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人数要求): |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 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7、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2018年12月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企业; 8、本工程不接受近一年(2021年)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中,因MAC码地址相同而废标的企业投标 (注:因MAC码相同已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罚完成的企业,按照处理结果执行),因MAC地址相同被废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9、本项目不接受近一年(2021年)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近一年(2021年)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被质疑或者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企业;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 “招标文件”模块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
五、提问和澄清时间 公 示 开 始 时 间 :2021年11月18日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00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00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系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发出回执时间为准。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daq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同时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凤一路(凤祥小区西北侧约50米)
联 系 人:张雷
电 话:189*****87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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