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内河港溧阳港区溧城西作业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常州内河港溧阳港区溧城西作业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常州内河港溧阳港区溧城西作业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18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常州内河港溧阳港区溧城西作业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内河港溧阳港区溧城西作业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94号文、苏交建许字【2021】0007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域码头、陆域堆场以及相应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本工程年设计通过能力350万吨,其中集装箱10万TEU/年,钢材、钢构件以及机械设备等件杂货190万吨/年,砂石料等散货60万吨/年。水域拟建设12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1000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1000吨级件杂货泊位6个(港池西侧3#、4#泊位预留集装箱功能)、1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以及1000吨级待泊泊位3个;港区用地总面积23.09万m2(折合约346.35亩),其中:港池水域面积5.09万m2(折合约76.35亩),港区陆域面积18.00万m2(折合约270.00亩),建设集装箱堆场、件杂货堆场、散货堆场以及相应的生活、生产配套设施。港机设备主要包括:41T集装箱岸桥1台,25吨门机1台,16吨门机9台,41T轨道式龙门起重机2台,25T电动轮胎起重机2台,空箱堆高机、移动料斗、电动叉车、带式输送机、集装箱半挂车、牵引车、装载机等。

工程概算为76199.28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监理招标范围为经批准的常州内河港溧阳港区溧城西作业区码头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新建泊位水工工程、集装箱堆场、件杂货堆场、散货堆场、港机设备监造及安装、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包含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控制工程、采暖空调通风与除尘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等。

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

2.3监理服务期

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缺陷责任期满、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不低于1000吨级且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码头工程监理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专业类别为水运工程)及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专业类别为水运工程)(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201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不低于1000吨级且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水运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 4”信息为准);

(6)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7)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8)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监理)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9)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 2”信息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工业园区勤业路8号4幢

电 话 :****-********

联 系 人:史先生

招标代理: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8楼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 :****-********

8.其他

8.1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1年11月18日至 2021年11月25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 9:30 时。招标人定于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四楼408-2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8.5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 年11月18日

标签: 工程监理 码头 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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