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拟审批公示
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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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1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邮编843000
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审批前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 | 新和县新材料园区 | 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 | 阿克苏起点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0m2(30亩),建筑占地面积9563.89m2,总建筑面积9328.2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3346.14m2)、抽提取物车间(4100.87m2)、备用车间(775.15m2)、罐区(235.62m2)、综合办公区(200.48m2)、卫生间(37.10m2)、冷却塔及锅炉房(212m2)、绿化(3323.62m2),同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等。建设2条酵母生产线和1条酵母提取物生产线,主要利用葡萄糖原液、甜菜糖蜜、碳酸氢铵、磷酸二氢铵和水,通过发酵工艺,生产酵母和酵母抽提取物。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酵母和5000吨酵母抽提取物。 | 1、大气: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干燥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废气,经氮燃烧器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锅炉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处理后的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排放。 2、废水: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分离液蒸发浓缩冷凝水及浓缩液、发酵罐冲洗废水,收集后外售给周边农民,用作农田有机肥;项目锅炉废水排入园区管网,生活污水和车间冲洗废水分别经厂区内2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本项目建设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3、噪声:运营期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分离机、风机、造粒机、除湿机、制冷机、滤鼓和包装机等,其声功率级为80dB(A)~85dB(A),经采取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后。经过屏蔽、距离衰减后,各噪声源叠加值在厂界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糖渣、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酵母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糖渣、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酵母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均属一般固废,糖渣外售至制肥厂,除尘器收集的酵母粉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粉状、块状酵母)作为副产品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后交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均不外排;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附件:公参说明--新和新疆荣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酵母及5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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