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榆树市房屋建筑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榆树市房屋建筑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榆树市房屋建筑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Y2021-1119
项目名称: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榆树市房屋建筑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总投资:1005.7230万元,其中一标段:270万元;二标段:231.7230万元;三标段:218.9352万元;四标段:285.0648万元。
最高限价:总投资:1005.7230万元,其中一标段:270万元;二标段:231.7230万元;三标段:218.9352万元;四标段:285.0648万元。
服务需求:一标段:华昌街道、城郊街道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二标段:培英街道、正阳街道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三标段:新立镇、土桥镇、大岭镇、新庄镇、于家镇、泗河镇、青山乡、育民乡、太安乡、城发乡、延和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四标段:五棵树镇、弓棚镇、八号镇、刘家镇、闵家镇、先锋乡、恩育乡、红星乡、黑林镇、保寿镇、大坡镇、秀水镇、环城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在满足普查工作条件情况下,2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优质服务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或主体结构工程检测,或涵盖以上检测范围)及省级及以上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2018年-2020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缴纳社保的凭证须体现单位全称及被授权人姓名。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持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中至少一个月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凭证须体现单位全称及被授权人姓名,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最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W44192T
地址:榆树市府前路
联系人:苏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惠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MA17H7GB9U
地址: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
联系方式:187*****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艳华
电话:187*****646
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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