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供电段2022年普速供电SCADA系统主站运维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ZTSYJCGS2021-0940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供电段2022年普速供电SCADA系统主站运维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ZTSYJCGS2021-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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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供电段2022年普速供电SCADA系统主站运维服务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1)《铁路供电调度系统通信组网技术方案指导意见》(运电通信函[2012]428号);(2) TJ/GD013-2015 铁路供电远动系统(SCADA)主站暂行技术条件;(3)《铁路牵引供电设备设施单元划分、编码暂行规范》(运供设备函【2016】 343号);(4) TJ/GD020-2019 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暂行技术条件;(5) TJ/GD027-2019 电气化铁路牵引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暂行技术条件;(6) TJ/GD028-2019 电气化铁路馈线保护测控装置暂行技术条件;(7) TJ/GD029-2019 电气化铁路自耦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暂行技术条件。
3.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电气化铁道牵引供电远动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SCADA系统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5.维保条款:普速供电SCADA系统维保服务应包含如下几点:
(1)定期巡检服务。中标方需常驻人员在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以满足对我局集团有限公司调度系统的每日巡检要求;
(2)故障及时处理。中标方应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局调度系统进行维护,技术人员需要对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普速供电SCADA系统充分了解并具备突发故障处理能力。
(3)相应的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解答咨询、编制技术改造方案、修改和完善调度界面、主动升级软件等。中标方应能满足我方提出的新需求,并能对新问题进行消除。
(4)定期培训服务。周期性地对我方人员进行调度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等内容的技术培训,从而使调度员能够更加熟练的使用系统,维护人员具备快速判断故障的能力,管理人员能够更加高效的监督服务提供方的运维服务。
(5)维保服务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维保服务期间,中标方对其所维护的系统质量全权负责。
2)维保服务期间,发生的SCADA系统主站所有设备的维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不包含设备的整体更换)。
3)服务级别要求:中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要求后,现场维修工程师应立即赶往现场(工作时间内不超过10分钟,其他时间不超过40分钟)。一般故障6小时内应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转,若发生重大故障或系统瘫痪, 中标方应确保在12小时内恢复系统的三遥功能(不包括请点/被控端/通讯的恢复时间)。在此之后现场维修工程师需留守直至系统完全恢复正常运行。
赔付标准:按维保条款要求对中标方进行考核。
6.售后服务及要求:本次招标的运维服务只需在履约期内保证按照维保条款进行服务即可,无售后服务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2016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意一年的铁路牵引供电SCADA系统主站运营维护服务的业绩证明(提供发票或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未被中国国铁集团暂停接受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8:00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2月0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8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12月08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沈阳供电段
技术咨询人:苏迪
联系电话:139*****971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 话:138*****681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4@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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