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二污(中)水厂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二污(中)水厂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二污(中)水厂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已由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排水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由于东区工业污水厂、恒力钢丝绳等工业排水接入,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总量等发生变化,现需委托第三方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审批,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及论证报告,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2.3项目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二污水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方可报名。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 至2021年11月25日18:00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0@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4.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规定,凡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发生疫情的地级市辖区内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请各投标人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妥善安排好出行计划。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00时。
5.2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天才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邮编:753000
联系人:张媛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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