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调峰热源厂1#、2#锅炉煤仓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省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调峰热源厂1#、2#锅炉煤仓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省
项目概况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调峰热源厂1#、2#锅炉煤仓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CZX2021-47(HC)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调峰热源厂1#、2#锅炉煤仓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调峰热源厂1#、2#锅炉煤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1-47(HC)
2.2 工程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调峰热源厂1#、2#锅炉煤仓维修改造工程。
2.3 招标内容:拆除第二调峰热源厂原1#、2#锅炉煤仓底部,新做煤仓底部并与原煤仓重新连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工程施工。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45968元。
2.6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第二调峰热源厂。
2.7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6日,总工期22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入吉企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公示栏中查询到,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2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机电工程专业)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下载的电子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9:0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5.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5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请各交易主体佩戴口罩进入,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完成“吉祥码”扫码等登记工作后,到达开标区。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递交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路9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崔法新
电 话:138*****049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邮 编:136200
联系人:窦晓琳
电子邮箱:********4a53514e5a69181f1a074a4644">[emailprotected]
2021年11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6日,总工期22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东吉路9号
联系方式:崔法新138*****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系方式:窦晓琳186*****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法新
电 话: 13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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