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项目部自购物资(液体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改性沥青、S12碎石、花坛石、砂)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项目部自购物资(液体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改性沥青、S12碎石、花坛石、砂)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项目部自购物资(液体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改性沥青、S12碎石、花坛石、砂)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22G-WFSWQ-WZ-2021-009
1.采购条件与依据
1.1本次物资谈判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液体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改性沥青、S12碎石、花坛石、砂进行公开谈判。
1.2谈判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潍坊市中央商务区(别称潍坊CBD)是潍坊“三区一中心”规划中的重要项目,也是潍坊市主要商务活动进行的地区。潍坊CBD主要服务于环渤海经济圈,是山东省及环渤海地区最重要的CBD之一,建成后将成为山东省重要的经济发展中枢,立足于打造华东地区总部经济和金融、科技、商务等高端产业高度集聚区。上港路、白云路分别为中央商务区两条主干道路。
上港路为中央商务区范围内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路,北起清源街南(不含清源街路口),南至民主街,全长约1.1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绿线宽度为7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综合管道工程、电力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白云路为中央商务区范围内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路,北起清源街南(不含清源街路口),南至民主街,全长约1.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绿线宽度为6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综合管道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液体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改性沥青、S12碎石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商年销售额不低于100万;
3.1.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2019年-2020年)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9年-2020年)谈判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被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1.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②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谈判物资的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3.2花坛石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商年销售额不低于200万;
3.2.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2019年-2020年)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2.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9年-2020年)谈判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被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2.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②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谈判物资的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3.3砂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最小月产量不低于10000吨;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商年销售额不低于200万;
3.3.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2019年-2020年)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3.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9年-2020年)谈判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被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3.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②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谈判物资的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3.4土工布、玻璃纤维土工格栅供应商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商年销售额不低于100万;
3.4.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2019年-2020年)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4.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9年-2020年)谈判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19年、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被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无需提供。
3.4.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②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谈判物资的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谈判申请表及文件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人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向采购人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文件购买联系人:杨红安(158*****759邮箱:CRCC22GWFSWQ@126.com)。
4.2本次购买谈判文件采用银行电汇,液体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改性沥青、S12碎石、花坛石、砂、土工布、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包件售价均为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谈判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谈判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采购人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邮费到付,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户 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4.4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5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08:00-09:00,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09:00,地点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部项目部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中铁二十二局项目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
6.1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09:00。
6.2谈判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项目部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中铁二十二局项目部)。
7.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开挂网中国铁建物资采购http://ecm.crcc.cn/login.jhtml、
中国铁建(CRCC)商城https://www.crccbuy.com/index.php
8.谈判保证金
8.1本次各包件谈判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LQY-01、LYS-01、SS-01、TGCL-01包件0万元,必须在谈判前以“公对公户”汇入本次谈判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谈判。
户 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8.2采购人与签约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签约的供应商和签约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谈判文件;
⑵签约供应商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部项目部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中铁二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唐君伟 电话:180*****110 电子邮件:CRCC22GWFSWQ@126.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杨红安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附件一:谈判申请表
谈判申请表 | |||
谈判编号:CR22G-WFSWQ-WZ-2021-009 | |||
谈判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供应商通信地址 | |||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谈判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 ||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谈判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谈判公告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谈判编号——,包件号——的谈判报名。 特此申请,本谈判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全称)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
公司登记地址 | |||
联系人(财务) | 电话号码 | ||
邮箱(财务) | 邮政编码 | ||
人民币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件三: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谈判编号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收款单位/人 | ||
地址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行号 | 帐号 | ||
保证金金额 | RMB: (大写:人民币) | 保证金类别 | □电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表四:谈判公告附表
谈判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项目部谈判编号:CR22G-WFSWQ-WZ-2021-009包件号:LQY-01、LYS-01、TGCL-01、SS-01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
LQY-01 | 液体石油沥青 | AL-2型 | 吨 | 44.138 | 详见谈判公告 | 无 | 2021年11月 | 项目指定位置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央商务区上港路、白云路工程总包项目部 | |
乳化沥青 | PC-3型 | 吨 | 44.146 | |||||||
改性沥青 | 吨 | 42.068 | ||||||||
S12碎石 | 吨 | 415.5 | ||||||||
LYS-01 | 直线段花坛石 | 80cm*12cm*25cm | 块 | 13161.00 | ||||||
弯道段花坛石 | 50cm*12cm*25cm | 块 | 1600.00 | |||||||
TGCL-01 | 土工布 | 两布一膜(200g/㎡),1.4m宽 | ㎡ | 7893.00 | ||||||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 80KN/m | ㎡ | 46343.00 | |||||||
SS-01 | 砂 | 中粗 | 吨 | 9500.00 |
注:⑴本自购物资谈判计划中所述各种材料需求均依据现有图纸和缺失图纸部分预估数量,其实际采购需求数量及规格以施工图纸为准,并据施工图作为调整依据;
⑵本表中所采购的各型物资均含材料、装车、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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