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雪亮工程二期(乡村雪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雪亮工程二期(乡村雪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雪亮工程”按照中央、省“一总两分”联网架构,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采用“三网四平台”的建设模式。截至目前,长沙市“市级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已纳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近期建设规划;“市级综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已由市政法委建设完成;各分区县市均已完成“区县级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区县级综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部分分区县市已完成平台的建设,并实现了对社会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的整合。

近年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近年来按照上级指导,着力健全完善合成研判、联合指挥、合成打击“三大工作机制”,打造活力警营,全面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2020年,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进行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雪亮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建设,旨在为高新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区级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实现社会资源接入、互联网视频资源接入,横向区级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的公共安全视频的共享共用;在公安视频专网建设了区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纵向高新区—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的共享共用。该项目完成了前端点位及配套设施、区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区级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区级公共安全视频资源运维管理平台、人像大数据平台、社会面视频资源联网网关、网络安全系统、网络设备的建设。

当前,高新区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公安牵头、社会共建、群众参与,开展以“织密补盲、提档增效”为主题的技防攻坚行动,着力构建管住点、控住线、形成圈、联成网的技防网络,实现城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关键节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重点要害部位全覆盖,并推动视频监控向农村、安置小区、校园等高案发部位延伸,补充雪亮工程综治管理平台及前端建设,完善图像实战应用、联网共享、安全管理机制。

二、相关标准

建设目标

高新区雪亮工程项目将全面落实“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程可控、全时可控”的总目标,通过建设前端采集设备、人像和车辆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等,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以数据组织服务为引导,以应用服务全警为目标,实现对所管辖区域的人、车、场所的动态管控,充分发挥视频图像资源的价值。阶段任务主要包括如下:

1、全域覆盖

根据相关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现况,采用视频监控领域的前沿技术,应用先进的视频智能分析,云计算架构,大数据处理等技术,具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清化的特点。其中,前端监控点在整个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中分布面广,设备性能对整体系统性能影响也很大。因此,前端监控点的选型和设计是整个系统中的重要环节,对整个项目的顺利建成起到关键作用。

2、全网共享

整合现有视频图像资源后,按照各政府部门的业务需要,通过灵活的权限控制划分,可将特定的视频图像资源推送给相关单位部门、各级用户使用。

3、全时可用

1)运行维护系统

建立一套健全高效的运行管理和系统维护机制,完善人员保证制度、系统维护制度、机房管理制度、软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系统正常、高效的运行。

2)图像联网应用

平台的建设应基于云计算架构构建,可实现各类硬件服务器集群搭建和管理、各种业务能力部署、应用服务部署、任务调度等功能。

4、全程可控

1)网络安全可控

当前网络安全问题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根据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网之间应做好边界隔离,政务外网、互联网与视频专网之间应采用满足相关网络安全要求的安全隔离安全设备。

2)运维管理可控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 号)中“各地要把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系统的属地管理职责,支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800路前端摄像机,其中包含500路全结构化智能抓拍摄像机(其中200路部署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园内及周边、幼儿园园内及周边)、300路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及对应摄像机杆件等配套设施、光纤资源租赁等;

2、新增5套移动快速布防设备,包括快速布防球机、存储卡、4G流量卡、布防移动操作终端;

3、新增3台高性能云存储节点;

4、新增2台24口汇聚交换机、1台机柜;

5、对原区级公安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进行扩容,新增满足不少于800路前端摄像机的接入授权;

6、新建540套智能监控箱和1套智能监控箱管控平台;

7、新增1台社会视频接入平台联网网关;

8、新建1套车辆大数据平台(包含软件和硬件);

9、新建1套平安智慧校园安防平台(包含软件和硬件);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安装调试时间:所有的设备在合同签订后9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2、项目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凡有拆封迹象,使用单位可要求退货。中标单位供货时,应与使用单位当面验收、清点、确保产品型号吻合。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材质及配件)进行检测,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与中标品牌、规格不符或以次充好,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所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

2、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所有设备进场时须提交详细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并注明品牌和生产厂家。

5、要求提供的备件: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标准配置的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应将其数量和单价单列,供投标时使用。

6、提供货物的最低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采购人有权追溯供应商的责任。

7、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性能、规格、型号、配置对供应商提供货物具有限制性。

8、品质说明: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与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所使用的材料及配件达到优质标准,并要求有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9、检测证明:须有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

10、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用户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进行抽检,如果抽检结果与投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时所述有所偏差,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同时中标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认证测试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

11、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12、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3、采购人具有软件产品及其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

具体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项目才视为验收合格。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且经结算评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评审金额的70%,剩余的30%的结算评审金额分三年支付,采购人每年依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和考评细则所得的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当年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结算评审金额的10%支付费用;当年考核得分60-95分(不含95分)的按结算评审金额的10%乘以实际得分/100的计算公式支付当年费用,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按结算评审金额的10%乘以50%支付当年费用的,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

第三年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好交付本项目设备、软件后,再参照以上付款方式支付该年度的费用。

2、其他要求与说明

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配件辅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运行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本项目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需要对项目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3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每年度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人次的软硬件培训服务,提供培训的类型为摄像机、存储、服务器等设备的培训,以及监控视频监控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为1-2天,培训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4中标单位须对本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在签订合同时签署保密协议。

2.5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必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雪亮工程 雪亮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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