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规划馆展览馆布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规划馆展览馆布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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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规划馆展览馆布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规划馆展览馆布馆项目(BTJY13GCGK*******)已经由以师发改(2021)3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规划馆展览馆布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801.22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338.72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三师新星市

3.工程规模:二层展厅的装修,使用面积1849㎡;三层展厅的装修,使用面积1134㎡。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13GCGK*******-01-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规划馆展览馆布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师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一期:数字孪生服务系统的交付)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设施、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为准。(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其中也包括师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一期:数字孪生服务系统的交付)、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4)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5)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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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室内设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并可查询企业报送信息。 6、①企业近五年(自2016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大于等于2000平方米的县级及以上规划展览馆或博物馆、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为准。②设计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项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城市规划馆展馆布展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者业主方的有效证明)。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设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8、其他要求:(1)若自治区外企业中标后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信息报送,保证企业及人员信息在工程建设云可查。(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 企业在3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等问题。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0:00:00至2021年11月25日 23:59:59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1.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投标的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备案材料在各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疆外企业须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投标工作。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联 系 人:

崔家宁

联 系 人:

徐琴



电 话:

****-*******

电 话:

185*****78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兵团 一体化 展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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