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施工监理第JL01标段[E
****************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12:00信息来源:浙江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第JL0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1〕237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批复,项目业主为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乐清市财政,招标人为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互通主线范围为MK52+845.71~MK54+083.477。本项目主线桩号沿用《宁(波)台(州)温(州)高速公路乐清湖雾街至白鹭屿段》路线、平面及纵断面竣工图(即甬台温高速乐清段)桩号系统,对应现状运营桩号为K1729+720.871~K1730+858.317。主线改造长度约1.237km。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现状柳江路与104国道交叉口,桩号LK0+000。根据工可土地预审复函,连接线终点位于上跨南湖路处,即岙外村桥第一跨处,桩号LK1+613.5,路线长度1.614km。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单喇叭A型互通1处,新建匝道总长约2.096公里/5条,匝道共设大桥2座,分别上跨古运河和甬台温高速、新建涵洞1道、通道5道、主线涵洞加长3道、房屋3900m2/4幢。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长约1.614km,连接线设桥梁594m/2座、隧道266m/1座。本项目概算总投资89515万元,概算建安费57930万元(其中房建工程约3239万元、机电工程约1685万元)。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技术标准,互通区主线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m;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m,双向双车道匝收费站前道路基宽度24.5m,收费站后道路基宽度16.5m。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2.3 计划施工工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36个月。
2.4 招标范围:第JL01标段:监理内容为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含老桥加固)、隧道、平面交叉工程、沿线设施、机电、房建、绿化等等工程的施工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2]:监理招标计划分1个标段, 即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为63个月(约1916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39个月(约1186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期3个月(约91个日历天),施工及交工验收期36个月(约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约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或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资质[3],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3)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等的文件或资料扫描件。(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关于“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的规定,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4日[5]。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1年11月24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6]
?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5: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10幢3楼
地 址: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06
邮政编码:
325600
邮政编码:
310030
电 话:
****-********电 话:
137*****948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0@qq.com
电子邮箱:
********0@qq.com
联 系 人:
苏俊敏
联 系 人:
陈海飞
招 标 人: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全称)
日 期:
2021年11月12日
[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2]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单独对土建工程的监理进行招标的,应将施工及交工验收期按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分别列明,下同。
[3] 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可根据各地市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补充、细化。
[5]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应根据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细化。
[7] 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以及浙江交通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应将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一起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清楚地了解项目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
暂未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