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核酸检测医用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员核酸检测医用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全员核酸检测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全员核酸检测医用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QJ2021ZX110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质控品、盒装吸头、盒装吸头(加长)、锐器桶、96孔板(半裙边)、封板膜(高透膜)
、封板膜(普通膜)、一次性病毒采样管(1:10)、橡胶外科手套(有粉)、医用垃圾袋、垃圾袋扎绳、垃圾袋标签、喷壶、橡胶外科手套(无粉)、试管架振荡器 (多管涡旋混匀仪)。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本项目所属行业 工业
三、项目预算
284.03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所提供产品若为医疗设备的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
(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规定,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制造商:a所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b所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销售商:①所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②所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③所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0号一楼)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网上报名:
供应商将全员核酸检测医用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QJ2021ZX110)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liubing_3344@163.com报名,并致电130*****514购买采购文件。
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0号二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0号中企建园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南城路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0号中企建园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行号:********03023
账号:****************1495名称: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
十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次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介为,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注: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领取采购文件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后续所有活动中,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且在14日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已确诊病例等),供应商代表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检查、登记、测量体温等耗费的时间,提前预留合理时间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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