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葫芦岛市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葫芦岛市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8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JZB-2021-001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00元

采购需求:葫芦岛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22202111 24,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8930(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128930(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汇总成连续的PDF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 葫芦岛市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 hldyjxmglzx@163.com 邮箱, 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及澄清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4)资质证书副本(5)葫芦岛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水利局

地址: 龙港区龙湾街道海星路8号

联系方式:吴科长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

联系方式:150*****299

邮箱地址:hldyjxmgl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74 0308 0000 0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经理

电 话: 150*****299

标签: 专项整治 取用水 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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