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车招标公告

金杯车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大交询【2014】13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
公告类型 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3-18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不邮购;购买询价文件时请出示公司介绍信(加盖鲜章)。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4-03-19 08:30到2014-03-21 17:30
备注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
采购文件售价 100元/份,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发售,不邮购;购买询价文件时请出示公司介绍信(加盖鲜章)。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4-03-24 10:30到2014-03-24 11: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14-03-24 11: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备注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盐卡子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8*****85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2楼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 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盐卡子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8*****851
备注

项目名称: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 项目编号:大交询【2014】13号询价文件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 一、询价邀请函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人)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对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参与。二、询 价 须 知询价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 2项目编号大交询【2014】13号3资金来源预算资金4项目概况采购金杯车一辆;详见《三、询价采购项目明细、标准及要求》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6采购人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地址: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盐卡子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38*****8517采购机构(招标人)名称: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2楼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传真:****-*******8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3月19日-3月21日8:30-17:30 (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地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方式:现场发售,不邮购;购买询价文件时请出示公司介绍信(加盖鲜章)。工本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网站:http://www.sczfcg.com9响应文件递交①截止时间:2014年 3月24日11时00分②递交地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10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11评审和询价开标时间:2014年 3月24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1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提交全部货物,并确保正常使用。送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盐卡子(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 (一)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3、“投标人”系指购买本次询价文件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人若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3月21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本文件书载明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sczfcg.com)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自行查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果发布的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时间不足1日,招标人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招标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四)报名和获取询价文件1、供应商认为具备本次询价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可按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报名时,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提供公司介绍信(加盖鲜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应进行详细审查,如有缺失或不明之处,及时与招标人联系,以便补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五)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条款和事项要求,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书。2、响应文件一律用A4规格纸编制,并以非活页方式按“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如用夹子夹未用订书机装订或未胶装的视为活页),未按要求装订的视为无效标书。3、响应文件的组成:(1)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包括: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⑦其他有关证明资料。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等必须真实有效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若已超过有效期或未经年检合格,一律视为无效。若相关证件正在年审或更换中,必须提供相应管理机构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2)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和“报价明细表”。本次询价报价要求:①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不得漏项报价,也不得修改采购项目内容。报价包括采购货物的全部造价费、辅助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配件费、售后服务费用、相关质检费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保险、利润、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市场价格风险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②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③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精确到 “元”。④投标人进行报价时。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体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版本为准。⑤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所报总价超过了采购预算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采购预算价在开标时现场公布)4、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退色的墨水或签字笔亲笔手写,不得用盖章或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和标注1、投标人应提交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各一份。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2、响应文件 “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 应单独装订并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3、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招标人全称: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 项目编号: 大交询(2014)13号响应文件 (商务部分或报价部分)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在年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时间: 2014年3月24日10:30至11:002、递交地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3、响应文件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送达指定地点。在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4、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亲自递交并签名报到。签名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附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核实身份后方可参与本次询价。投标人代表不能亲自参与询价、不能出示相关证件或经核实身份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资格,招标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关于询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和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的投标人一律不得参加本次开标会议。5、响应文件应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装订、分袋密封并加贴密封条。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内容(即“商务部分”或“报价部分”)、投标人名称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同时在封面和密封处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投标人应提交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各一份。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7、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响应文件被拒收的供应商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室。资格审查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报价,并在公布报价前离开开标室。(八)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九)询价保证金1、参加询价的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2、不按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询价资格,招标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3、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询价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专家三人组成。询价小组组长在询价小组中民主推荐产生。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2、询价评审原则:询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询价评审。3、询价评审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办法。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4、询价评审的全过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全程监督。招标人对询价评审过程以及成交结果等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5、询价程序:(1)主持人宣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现场监督人员、工作人员等,并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各投标人代表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相互检查并予以签字确认。(4)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当众拆封所有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并当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5)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当众拆封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并对其响应文件的项目名称、报价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等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好报价记录,由各投标人对其报价进行现场确认并签字,监督人员、记录人同时在记录表上签字。报价宣布过程中,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6)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开启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价,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后,与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一并送交询价小组。(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原则和办法按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根据采购人授权评审确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询价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①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②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③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无法成交的情形。2)询价小组应遵循询价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3)询价评审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评审过程以及询价结果的确定。4)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作任何解释。(8)现场公布成交结果及成交供应商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价(询价失败,不公布采购预算价)。(9)宣布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结束。(十一)成交通知书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向其签发成交通知书,并在发布询价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存在围标、串标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3)受到质疑与投诉,被认定质疑与投诉事项属实的;(4)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或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5)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但无正当理由的;(6)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若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5%的或依法没收的询价保证金不能弥补两者之间报价差额的,均不予确定成交供应商,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但若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自愿承担没收询价保证金弥补后的报价差额部分,也可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有上述第(2)—(6)项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询价保证金,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并予以通报,在5年内,招标人不再接受其投标。若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十二)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视为自愿放弃成交,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询价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并予以通报,在5年内,招标人不再接受其投标:(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分包给他人的;(2)不按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3)合同履行中,故意降低商品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4)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3、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付程序和办法按《大安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合同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事宜的通知》(大采招发〔2011〕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十三)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询价采购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安区财政局投诉。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质疑与投诉指南模块查询)。3、供应商未购买询价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供应商购买了询价文件,但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不能就投标截止后的询价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十四)合同的签订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成交价格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改变询价文件中的品目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型号、配置、要求、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2、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区财政局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向财政局或监察局反映。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合同价格为采购项目的成交价。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的鉴证和备案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送招标人进行鉴证。2、采购人应在招标人鉴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报送财政局备案。(十六)合同的履行1、合同价格为采购项目的成交价。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款方式,合同中总价固定,不予调整。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价格波动和政策性调整等所有风险对合同价款的影响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任何补偿。2、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严格履约,并保证履约的时间和质量。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处理。4、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并且总金额不超过预算控制价的前提下,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按原合同中相同货物的单价计算)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5、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应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违约金首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合同价款中扣除。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超过5天,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已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各种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用于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在合同价款中扣除或者采用法律手段依法追偿。6、成交供应商应按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商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采购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和提供售后服务。(十七)货物验收1、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金融国资办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2、验收合格,签署《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作为货款支付的依据。3、验收不合格,不能签署《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和支付货款。4、货物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八)付款方式1、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或自签署验收结算书1年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不计银行利息。2、货款的支付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及有关凭证后10日内向区财政局提出货款支付申请,由区财政局直接将货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3、在质量保证期和规定的免费售后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实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没收其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十九)其他1、本询价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本询价文件为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 三、询价采购项目明细、标准及要求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采购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备注1金杯车华晨金杯阁瑞斯智领2.0标准型辆1四、合同主要条款(样本)大安区政府采购商品购销合同甲 方:(采购人)乙 方:(供应商)根据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 年月日 询价采购 方式的采购结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大交询【2014】13号询价文件以及乙方的承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甲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附:采购项目明细表)二、合同总金额:¥:(大写: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三、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应按照采购明细表上和投标报价表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等供货。2、乙方根据上述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数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今年合格的全新商品,所有商品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和验收要求。3、乙方应提供国家有关质检部门、生产厂商出具的商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要求: 四、质量保证期限及要求:1、所有商品或部件按照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及生产厂商的规定实行质量保证。质保期限有统一规定从其规定,没有统一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所有商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或维修。3、乙方不按规定实行质量保证,甲方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没收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偿。五、售货服务期限及要求:1、乙方应对商品使用情况进行售后跟踪调查,在保修期内定期免费检修、保养,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和管理。2、乙方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提供每天8小时的电话服务;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内的响应时间为4小时,并负责在8小时内排除质量问题或提供备用品。3、售后服务期限:(其中:免费售后服务期: )。免费售后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免费售后服务期结束后,乙方提供同等条件的优质服务,发生的零配件成本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加收其他费用。4、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5、其他要求: 六、交货时间:乙方应将商品于年月日前全部交付甲方,确保甲方正常使用。七、交货地点:。乙方应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人工费、各种配件、辅助材料费等由乙方承担。八、运输方式及费用:所有商品的运输(包括车辆运输、上下车、人工搬运等)由乙方负责,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九、验收方式:乙方全部交付并按甲方要求交货完毕后,由甲方自行组织专家和金融国资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的,出具《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甲方超期验收、逾期提出异议或未经验收开始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将不予支付货款。十、验收标准:按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型号、数量、品牌、规格型号、配置、行业标准、设备生产厂家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十一、付款方式:1、货款的支付由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及有关凭证后10日内向区财政局提出货款支付申请,由区财政局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乙方。2、商品全部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即¥:元(大写:);3、剩余的10%即¥:元(大写:)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或自签署验收结算书1年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不计银行利息。4、在质量保证期和规定的免费售后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实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没收其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十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人民币¥: 元(大写: 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为。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付程序和办法按《大安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合同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事宜的通知》(大采招发〔2011〕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十三、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违约金首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货款中扣除。乙方逾期交货超过5天后,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已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各种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将按有关规定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用于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在合同价款中扣除或者采用法律手段依法追偿。2、在质保期内,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实行质量保证或提供售后服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没收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3、违约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十四、合同条款的变更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合同。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十六、其它约定事项: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格式签订,具体条款内容可根据货物种类、性质、特点等进一步约定和具体化。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另行协商。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方、乙方及鉴证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鉴证方、大安区财政局各存一份。甲方(采购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鉴证方单位名称(盖章):自贡市大安区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鉴证方单位名称(盖章):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附件: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采购明细表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数量单价金额(元)1 2…合计五、响应文件格式1、投 标 函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中心 “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编号:大交询【2014】13号)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本项目询价,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本询价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2、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合同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年月日之前交付所有货物,并达到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质量标准,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3)在询价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各 壹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 日 2、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项目编号:大交询【2014】13号 单位:元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123…合计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包括采购货物的全部造价费、辅助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配件费、售后服务费用、相关质检费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保险、利润、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市场价格风险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3、“报价明细表”各项报价单项计算的结果应当与总价一致;合计价应当与“投标函”报价一致。要写明货物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等,否则报价无效.4、以人民币报价,单价和总价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精确到 “元”。5、投标报价时所报产品规格、型号、配置、要求、数量等必须响应“三、询价采购项目明细、标准及要求”,否则报价无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适用。(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本身份证明原件及附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3)无附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无效。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贵中心于年月日组织的“大安区人民武装部采购金杯车项目”(编号:大交询【2014】13号)询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本公司对代理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授权有效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签发日期:年月 日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适用。(2)委托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附件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3)无附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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