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石材地面结晶处理招标公告

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石材地面结晶处理招标公告

合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石材地面结晶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石材地面结晶处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4CGFZ0128

2、项目名称:合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石材地面结晶处理

3、项目概算:60万元

4、项目内容:

合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石材地面结晶处理,总面积约8000㎡,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4年03月24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6楼1号谈判室

3、谈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6楼1号谈判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03月24日15:00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03月18日上午08:00至2014年03月20日下午17:30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联系人:高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报名、咨询及图纸、光盘资料领取联系电话:****-********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谈判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谈判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一、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规格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花岗岩石材地面整体研磨、抛光、结晶处理详见技术要求㎡8000注:投标人必须按上表列明的规格数量作为统一报价基础报出投标总价并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综合单价,结算时数量据实调整,单价不调整。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招标需求全部内容的单位综合价格。包括材料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加工(含加工过程中的主要及辅助材料损耗)、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及辅助材料损耗、验收、维保、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并作为工程结算依据。质保期为三年,三年内每年进行一次保养,结晶处理各阶段完工后完成负责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二、技术要求(一)工作内容施工前对已铺贴石材地面的检查、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开缝、嵌缝、整体磨削、剪口整平、修补石材板面破损、粗磨、消除划痕、细磨、消除划痕、再次修补石材板面、细磨、消除修补痕迹、精磨、抛光、晶硬化处理、拆除成品保护、清理现场。(二)整体研磨抛光要求1、石材整体研磨的平整度(1)在施工范围内整体平整度±1mm,用2m的靠尺检测;(2)两块石材之间的高低落差(剪口)的平整度±0mm,用20cm的直尺检测。2、石材整体研磨抛光后的光泽度不低于75度。3、石材整体研磨后的外观质量(1)距0.5m处,在顺光、逆光、正视、侧视下观察不能有明显划痕或暗划痕留存;(2)距1.5m处目视,不能有孔洞,凹陷裂缝存在;(3)距0.5m处目视,不能有可见石材整体研磨时产生的锯齿状崩边或磨痕;(4)在大研磨机磨不到的边角应用手工磨机修磨,边角磨过与没磨过的交接处应过渡平缓,不得留有明显的坑凹和交接痕,光泽度达到大面要求;(5)光泽度目测应透彻,能清晰地反映出物体物体的倒影,并且物体的倒影无明显扭曲现象。(6)距施工面2m以上的位置放置圆筒灯或清晰度较好的照明物体,观察石材上反映的照明物体,要在石材面上聚光地反映出照明物体,能够清晰地反映出照明物体的全部景象如灯丝、灯杯纹路等。不能出现散光或者反映照明物体模糊的情况。观察石材整体研磨后的波浪状应距离施工面2-3m以外,顺光移动目视观察下,不能留有明显的波浪状。 (7)石材整体研磨抛光后板面不可留有灼烧的痕迹;(8)石材整体研磨抛光后不应留下水渍不干现象。在石材研磨过程中产生的湿痕根据环境温度24-48小时应全部干燥(特殊情况应具体分析);(9)石材整体研磨过程中,应避免水从缝隙渗入石材中,而引起石材出现水斑、泛碱等现象;(10)石材整体研磨后,板面应无污渍、黄斑、色斑等现象存在。4、检验方法(1)用直线度公差为±0.2mm的2m靠尺,贴放在被检测的平面上,用塞尺测量靠尺与板面间的间隙。如板面呈凸型,塞尺应测出靠尺两端最大的间隙数值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凸型面实际差值。如板面呈凹型则应测中间最大间隙的数值,即为实际凹型的差值。(2)被测面应离墙、柱或其他阻挡物15cm以外进行。(3)镜向光泽度的检测参照GB/T13891-92《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执行。光泽度应为平均光泽度,被检点至少应在10点以上,并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光泽度读数。(三)石材表面晶硬化处理要求1、材料要求:(1)晶硬剂、晶硬粉和保养液:根据设计要求针对石材的材质合理地选择花岗石晶硬剂、花岗石晶硬粉和配套保养液等产品。不得用抛光粉、抛光剂等代替。晶硬剂的使用应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晶硬剂应有合格证、生产日期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应有中文说明(包括: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使用说明、国内代理厂商等内容)。所选用晶硬剂、晶硬粉、配套保养液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2)钢丝棉:分为0#、1#普通钢丝棉和1#不锈钢钢丝棉等。钢丝棉不可有杂丝、杂质、生锈和发黑等现象。(3)打磨垫:马毛垫、白垫、红垫。硬度应适合,不可掉色。2、施工前的准备与检查:(1)石材墙地面要求平整,如有明显接缝高低差,应先做整体或局部研磨再作结晶硬化处理。石材墙地面要求缝隙密实,一般采用树脂基嵌缝处理。(2)石材墙地面要求干燥,石材应在基层及粘结层干燥后再做结晶硬化处理;整体或局部研磨后的石材要在3~8 天干燥后再做结晶硬化处理;清洗后的石材应按照研磨后的石材对待。(3)结晶硬化处理时,石材不得有缝隙不实、水渍、水斑或其它病症及各种深层污染,如有、应在病症得到治理后方可做结晶硬化处理。(4)结晶硬化处理前的石材地面必须干燥、无污染、无灰尘、无粘结胶等。(5)石材表面光泽度不低于75度。3、石材晶硬化处理质量标准(1)结晶硬化后表面镜向光泽度应不低于85度。(2)结晶硬化表面镜向清晰度不应低于有关标准。(3)结晶硬化处理不可改变石材颜色,表面无晶硬剂痕迹,无钢丝棉痕迹、无磨痕和无划伤等,整体干燥、干净、光泽度、清晰度统一。(4)结晶硬化表面应具有一定的防滑性。经过结晶硬化处理的石材表面防滑性应达到防滑标准。(5)结晶硬化后应用带静电去尘剂绳推推尽灰尘。(四)对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的要求1、研磨机:10台以上,一般磨头转速不低于600转/分钟,行星磨头转速不低于1500转/分钟,重量不低于260kg。2、单头圆盘机:4台以上,转速不低于150转/分钟;重量不低于45kg。注:上述设备投入,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投标成本进行投标报价,设备参数须技术满足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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