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宾西净水厂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宾西净水厂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宾西净水厂二期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1-11-19 14: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107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宾西净水厂已由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审批【202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债券,招标人为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宾西净水厂二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总处理规模为6万m3/d。

1、常规处理间:建筑面积6306㎡。

2、深度处理间:建筑面积3030.60㎡。

3、紫外线消毒及反冲洗设备间:建筑面积775.30㎡。

4、清水池:2座(5850m?/座)。

5、变配电间:建筑面积569.90㎡。

6、排水排泥调节池:排泥调节池设两格(650m?)、排水调节池(870m?)、占地面积558.60㎡。

7、污泥浓缩脱水间:干污泥量6120kgDS/d、建筑面积2755㎡。

8、厂区工程:水泥混凝土路130.5㎡、重载沥青混凝土车行道4350.10㎡、普通沥青混凝土车行道5564.6㎡、停车位247.5㎡、人行道用地面积764.3㎡、广场铺装用地面积658.2㎡、运动场地用地面积534.5㎡、绿化面积24727.16㎡等。

2.4计划工期:2021年12月20日-2023年11月30日,共7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42元(含设备项目暂估价********.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缴纳近3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并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zfcxjst.hlj.gov.cn:3000/Default.aspx)”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在监管系统投标登记和超过规定时限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在监管系统录入的投标项目经理信息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工程的评标活动。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时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hrbggzy.org.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1月01日至评标之日,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9.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1]193号)"文件执行,"90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503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 908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投标人须知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 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含外埠企业 89家) 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9.5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6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联 系 人:许维成

联系电话:138*****688

招 标 人: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9*****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59*****49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工程施工 技术开发 净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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