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DJZC-2111-1】汤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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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9

项目概况

汤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99号辰邦大厦2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JZC-2111-1

项目名称:汤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2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招标内容:汤山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1年05月-2021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相应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材料;若因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变更等政策性原因导致资质到期无法延续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本次采购视同资质有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两个及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本项目最多两家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4)提供本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至少三个月(2021年05月-2021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99号辰邦大厦2号楼3楼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99号辰邦大厦2号楼3楼)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99号辰邦大厦2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99号辰邦大厦2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若水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99号辰邦大厦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80*****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0*****501 日期: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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