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梦溪路43号(镇江银保监分局)1楼大厅后侧招租楼招租招标公告
镇江市梦溪路43号(镇江银保监分局)1楼大厅后侧招租楼招租招标公告
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9日
项目名称 | 镇江市梦溪路43号(镇江银保监分局)1楼大厅后侧第二次招租 | 项目编号 | CQ(2021)第36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12月2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标的 | 标的坐落 | 镇江市梦溪路43号(镇江银保监分局)1楼大厅后侧 | ||||
基本 属性 | 标的类型 | 国有 | 所在层数 | 一层 | ||
租赁面积约(㎡) | 约182.82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 方式 | 1年支付一次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不变 | |||
装修期限 | 即时交付 | 承租押金(元) | 5万元 | |||
房屋 现状 | 标的状态 | 有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有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道路通达度较高,周边环境较整洁 | |||||
其他情况 | ||||||
租金底价 | 租金为人民币25.55万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MB1B80719F 注册地:镇江市梦溪路43号 法定代表人:曹彤 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 文件 | (苏银保监办【2021】227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无锡等8家银保监分局出租部分办公用房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 |||||
特别 | 1、中标承租人自行承担楼内装修改造(含水电费),装修方案上报招标单位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并配备必需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2、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用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5、按时缴纳房租、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 6、中标承租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因自身原因自己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除外。 7、装修要求:中标承租人如须对租赁物进行整体装修,所涉费用均由中标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在租金、物业费、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减。 8、 房屋修缮责任:除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之外的租赁物其他部分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年检均由中标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9、 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等能耗费支付等责任:由中标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中租赁期前五年物业费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后续物业费用标准另行协商,但不低于2元/平方米/月;水电等能耗费用由中标承租人据实交付,费用交付数额以招标人开具的发票上显示的含税价为准。 10、服从招租单位的现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 11、负责制定实施《消防应急预案》和《楼内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12、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 其他特殊要求: 1)中标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及有关设施设备的状态。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中标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时,应当确保租赁物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处于可使用良好整洁状态,标准不低于中标承租人正常经营时的状况。 2)关于转租、分租。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至第三方: 意向承租人应当全部满足以上招租条件。 |
交易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和承租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或其它款项。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二、承租方未被相关司法机构列入失信名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不得用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业; | |
标的交割 | 合同签订后即刻交付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查看标的,联系电话:139*****008,联系人:李金荣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日下午3:3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在《镇江市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cqdl.html)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 (一)意向承租方应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承租方资格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 承诺函(公告附件); 6.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会议记录 2、中国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关于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租的请示 镇银保监字【2021】32号 3、苏银保监办【2021】227号批复 4、《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单位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镇江市梦溪路43号1楼大厅后侧项目简介及要求 7、《房屋租赁合同》 8、《进场交易通知书》 9、《承租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10、房屋不动产证复印件 11、租赁房屋照片 12、《交易登记表》 13、标的名称情况说明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将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交易。意向承租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交易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交易成功后“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承租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招租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价 | 增价幅度 | 1万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12月6日 上午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收费标准》、《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作出承诺格式文本》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女士:****-********;汪女士:****-******** |
技术支持 | ********0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单位地址 |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
其 他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账号:********792012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标签: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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