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16: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4日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72.6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立娜、罗雅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413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健康西路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德红133*****989、芦艳萍135*****7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立娜、罗雅薇****-*******、180*****413 |
项目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373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州分行机关驾驶员4人,厨师3人,打字文印1人,保洁1人,共9人;州分行营业部驾驶员1人,打字文印1人,共2人;玛纳斯县支行厨师1人,打字文印1人,驾驶员1人,共3人;呼图壁县支行厨师1人,驾驶员2人,打字文印1人,共4人;阜康市支行打字文印1人,厨师1人,驾驶员1人,共3人;吉木萨尔县支行驾驶员2人,厨师岗1人,共3人;奇台县支行打字文印1人,厨师1人,驾驶员2人,共4人;木垒县支行驾驶员2人,厨师1人,打字文印1人,共4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共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预算:预计257.55万元/年,三年共计772.65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29号
联系方式:高德红133*****989、芦艳萍13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王立娜、罗雅薇****-*******、180*****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罗雅薇
电 话: ****-*******、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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