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军属排水总干、前屯排水总干等8条河流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军属排水总干、前屯排水总干等8条河流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办河湖函〔2019〕394号)、《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辽河长办〔2017〕2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辽水河湖涵〔2021〕19号)的规定,盘锦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已经完成复核更正,现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军属排水总干:河道全长9.02km,盘锦境内9.02km,流域面积为45.61k㎡,盘山县辖区河道。军属排水总干起点为盘山县胡家镇黑鱼村黑鱼排灌站,于盘山县胡家镇曹家村军属排灌站汇入绕阳河。

(1)左岸

①黑鱼排灌站—盘山县胡家镇长发屯乡路桥: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盘山县胡家镇长发屯乡路桥—砖生线公路桥: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堤防背水坡坝脚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③砖生线公路桥—军属排灌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黑鱼排灌站—军属排灌站:河道右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堤防坝顶中心线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前屯排水总干:河道全长8.55km,盘锦境内8.55km,盘山县辖区河道。前屯排水总干起源于盘山县高升街道楼台村(秦沈线铁路上游625m),流经楼台村、东幺村、后屯村、文奎村等,于盘山县高升街道文奎村前屯排灌站汇入绕阳河。

(1)左岸

①高升街道楼台村—前屯排灌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高升街道楼台村—前屯排灌站: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3、黑坨子排水干渠:河道全长7.47km,盘锦境内7.47km,盘山县辖区河道。黑坨子排水干渠起源于盘山县高升街道边北村,流经边北村、高升村、楼台村、西莲花村及莲花村等,于盘山县高升街道东莲花村黑坨子排水站汇入绕阳河。

(1)左岸

①高升街道边北村210省道—黑坨子排水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高升街道边北村210省道—黑坨子排水站: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4、三台子排水干渠:河道全长5.96km,盘锦境内5.96km,盘山县辖区河道。三台子排水干渠起源于盘山县高升街道边东村,流经边东村、南关村、西莲花村、东莲花村及东三台子村等,于盘山县高升街道东三台子村三台子一站汇入旧绕阳河。

(1)左岸

①高升街道边东村鑫旭大街(102省道)—三台子一站: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高升街道边东村鑫旭大街(102省道)—三台子一站: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5、新开河排水干渠:河道全长7.79km,盘锦境内7.79km,流域面积为30.53k㎡,盘山县辖区河道。新开河排水干渠起源于盘山县石新镇赵木村,流经石新镇,于盘山县石新镇良种分场八一排水站汇入丰屯河。

(1)左岸

①盘山县石新镇赵木村—八一排水站: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堤防背水坡坝脚线线外扩1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盘山县石新镇赵木村—八一排水站: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1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6、六六排水干渠:河道全长10.70km,盘锦境内10.70km,流域面积为27.39k㎡,盘山县辖区河道。六六排水干渠起源于盘山县石新镇大金村,流经石新镇,于盘山县石新镇八一分厂太平排水站汇入丰屯河。

(1)左岸

①盘山县石新镇大金村—太平排水站:河道左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堤防背水坡坝脚线外扩1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盘山县石新镇大金村—太平排水站:河道右岸现状有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堤防背水坡坝脚线外扩1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7、小道子河:河道全长16.82km,盘锦境内16.82km,盘山县辖区河道,流域面积43.94k㎡。小道子河起点为盘山县欢喜岭街道欢采排水站北侧节制闸,于盘山县东郭街道小道子村小道子挡潮闸汇入南屁岗子河。

(1)左岸

①节制闸—小道子挡潮闸: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河道左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高节制闸—小道子挡潮闸: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8、沟盘运河:河道全长18.4km,盘锦境内18.4km,属流域面积为20.5k㎡,双台子区、盘山县辖区河道。沟盘运河沟起源于盘山县甜水镇大板村大板站,于双台子区双盛街道宋家村沟盘运河闸汇入双绕河。

1)左岸

①盘山县:大板站—中华路桥段,河道左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305国道南侧路牙石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双台子区:中华路桥—沟盘运河闸段,其管理范围左边界线按305国道南侧路牙石划定,保护范围左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左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2)右岸

①盘山县:大板站—中华路桥段,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40m划定,保护范围右边界线按管理范围右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②双台子区:中华路桥—沟盘运河闸段,河道右岸现状无堤防,其管理范围右边界线按河道右岸岸坎线外扩5m划定,保护范围边界线按管理范围边界线外扩100m划定。

二、相关要求

(一)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湖稳定、危害河湖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湖行洪的活动。在行洪河湖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2.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设置拦河渔具。

3.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以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器具。

4.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钻探、挖筑鱼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

(二)水利水工设施管理与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河湖长制公示牌、河湖划界公告牌、界桩等。

(三)划界调整

河湖保护范围地块边界因自然条件、历史原因等不能保证时,先按控规蓝线或现状绿化带范围划定,以后随城市规划建设按划界要求进行调整。

河道进行河道治理后,其河道管理范围按照有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三、责任追究。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范围划界 河流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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